「這裡是吳軍的《硅谷來信》第3季。這封信和你介紹一本書,中文名叫《成長的邊界》,作者是大衛·愛潑斯坦。這本書的英文名非常簡潔,就是一個單詞「Range」,我把它翻譯成「廣度」,後面我們也用《廣度》來稱呼這本書。
你可能知道有一本非常著名的書《異類》,分析成功者為什麼能夠成功。我們之前的來信里也提到過這本書。而這封信要和你介紹的《廣度》,恰恰提出了和《異類》針鋒相對的觀點。
簡單來說,《異類》提出了著名的「一萬小時定律」,強調「刻意練習」、成為專才的重要性;而《廣度》這本書就如它的標題所言,更強調「廣度」在成長和發展中起到的作用。接下來我們就分析一下這兩本書的觀點,談一談廣度和深度的問題。
愛潑斯坦為什麼反對「深度」?
先簡單介紹一下《異類》和《廣度》兩本書各自的主要觀點。《異類》一書中有三個非常鮮明的觀點,《廣度》主要針對前兩個,我們就重點談兩本書有交集的地方。
先來看《異類》的第一個觀點,就是大環境和起步的時間很重要。你生對了時代,就有更大的概率成功;甚至你生對了月份,一開始比同年級同學大了幾個月,容易成為孩子王,後來就更有可能成為領袖。《異類》的第二個觀點,就是著名的一萬小時定律,講什麼事情要做好,需要有一萬小時的練習。
針對這兩個觀點,《廣度》這本書又是怎麼說的呢?
《廣度》的第一個觀點,就是認為早期優勢或者說早期的刻苦練習對於長期發展來講幫助不大。《廣度》的第二個觀點,就是它的副標題,講在這個專業化的世界中,通才更能夠取勝。
簡而言之,《異類》強調起跑線上的優勢,一開始佔優,後面就越發展越好;而且強調人要投入大量練習,成為專業化的人才。《廣度》則認為,早期優勢沒有那麼大的作用,比起專業化,現在的世界更需要的是通才。
《異類》的觀點你應該很熟悉了,也是現在社會的一種主流觀點。這封信我們介紹《廣度》,就稍微展開看一下《廣度》的作者愛潑斯坦是怎麼論述他的意見的。愛潑斯坦從四個角度論述了自己的觀點。
首先,愛潑斯坦把世界上的事情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規則明確的事情,比如學鋼琴、打高爾夫球、做銷售、編程序,成功的標準非常清晰。在這些事情上,一萬小時定律是成立的。
但是還有第二類事,就是大量規則不明確的事情,比如創業。我在之前的信中講過,成為億萬富翁比登上珠峰更難,因為後者目標清晰,訓練方式固定,而前者沒有可以遵循的通用標準。愛潑斯坦認為,對於這樣的事,就算投入大量時間練會了一個單一技能,意義也不大。愛潑斯坦還特別提醒,要警惕那種「因為自己手裡有了一個錘子,因此看什麼都是釘子」的思維方式。
其次,愛潑斯坦講專業人士的判斷未必就更可靠。有的專業人士過於相信自己的訓練和固有的方法,結果有時候表現甚至不如普通人。這樣的例子我們見過很多,比如對股票的預測,對選舉結果的預測等等。
愛潑斯坦還舉了一個很特殊的例子。他說一項研究發現,每年心臟病專家聚集起來開年會的時間段內,心臟病患者死亡率反而會降低。這項研究推測,可能是因為心臟病專家忙於開會,沒時間做手術,而手術本身有風險,因此手術總量減少帶來了患者死亡數量的減少。換句話說,有些患者不做手術可能還能活過這段時間,結果因為做手術反而喪命了。這個統計結果提示,專家的判斷也有可能是不準確的。
第三,愛潑斯坦認為,方向比毅力更重要。愛潑斯坦也承認毅力是個好東西,但一味堅持、永不言退,甚至一條道走到黑,卻未必是美德。
愛潑斯坦講,世界上成功的道路千千萬,你怎麼知道自己選的路就是對的呢?如果走在錯誤的道路上,那越有毅力可能越糟糕。
《廣度》這本書講了許多改變人生道路而成功的名人故事。其中我印象比較深的是梵高。梵高年輕時做過牧師、傳教士、店員、藝術品交易員,對每份工作梵高都做得很認真,但就是做不出成績。直到接近三十歲,梵高才開始學習繪畫,並且迷上繪畫藝術。我們知道,最終他是作為畫家而流芳百世的。
最後,愛潑斯坦還舉出了很多實際案例,說明很多成功人士不是只懂某個領域的專才,而是廣泛涉獵的通才。這樣的例子你肯定也能想到不少,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總之,通過上述分析,愛潑斯坦提出結論:面對複雜問題、特別是沒有明確衡量標準的問題時,廣度比深度更有用。人要懂得放棄和退讓,不要一根筋只知道往前走。後退一步看似多花了時間,但可能因為找到了正確的道路,反而省了時間。每一次拓寬人生道路的嘗試,只要處理得好,都會成為人生的閱歷,並不白走。愛潑斯坦舉了喬布斯的例子,講喬布斯當年旁聽的一門書法課,後來對他設計麥金托什電腦和其他產品發揮了作用,因為喬布斯對藝術的感悟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這門課。
要廣度還是要深度?
介紹完愛潑斯坦的觀點,問題來了:我們該信誰的呢?是《異類》作者格拉德威爾說的刻意練習、成為專才,還是愛潑斯坦說的多加嘗試、追求廣度?兩位作者都舉出了很多現實案例支持自己的觀點。當然可能你也會覺得,兩人的觀點並不完全矛盾,也可以並行不悖。
但我們在生活中要面對的問題往往更加實際。比如你剛下班,接下來有一個小時的自由時間,你到底應該做什麼?對此我們必須有一個選擇,因為做了這件事就不能做另一件。如何選擇呢?其實還是要回到理性的分析上來,而不是聽信任何現成的答案。
我常常講如果你不知道做什麼,就想一想你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們不妨按廣度和深度兩個維度,把人分為四類。
第一類人,既沒有廣度,也沒有深度,這自然不是我們的目標。
第二類人,既有廣度,又有深度。這種人通常是天才,比如達芬奇、牛頓、愛迪生、喬布斯,還有用數學建模來進行投資的文藝復興公司創始人詹姆斯·西蒙斯等等。不過,這類人的數量在世界上可能連萬分之一、甚至百萬分之一都不到。我們雖然能講出不少這樣的名字,但這是因為他們站在聚光燈下,吸引了人們的目光。如果你在現實生活中看看身邊,這樣的人可能一個也找不到。當然,如果把要求放低一點,只說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的人,可能還是能找到一些的。
再看第三類人,有深度,沒有廣度。這種人我們身邊應該有不少,或許我們自己就屬於這一類。
第四類和第三類反過來,有廣度,沒有深度,這樣的人也比較多。
簡單分析一下:第一類人我們不用考慮;第二類人雖然你我都很嚮往,但很難成為這樣的人;那麼我們主要考慮的,就是在第三類和第四類中選擇。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結合你自己的情況,要成為第三類或第四類,哪一種對你比較容易?此外,第三類和第四類人,在生活中哪一種相對更受歡迎、更容易成功?根據我自己的觀察,答案是第三類,也就是比起有廣度沒深度的人,還是有深度、但廣度有所欠缺的人更容易成功一些。
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完全不贊成愛潑斯坦的看法呢?並非如此。我專門和你分享這本書,正是因為雖然愛潑斯坦和我的觀點不完全一致,但仍然給了我很有益的啓發和提醒。他提醒我們,做事不要死鑽牛角尖,要注意看方向,要找到適合自己的事情,要嘗試各種新東西。實際上,愛潑斯坦講的「廣度」也不是蜻蜓點水、多而不精,他也談到了在保持一顆開放心靈的同時,我們也要選擇某個領域往深里走。
怎麼讀書才能為我所用?
最後,借著《廣度》這本書,再和你談一下讀書這件事。我們在閱讀他人想法和接受他人經驗的時候,有一個很容易進入的誤區,就是當那些想法和經驗特別符合我們的胃口,我們就會非常順暢、甚至不假思索地接受它們。
有的人讀了《異類》這本書,聽到了一萬小時定律,覺得很有道理,然後就為自己簡單低水平的重復工作找到了理由;被其他人問起來,就抬出一萬小時定律當藉口。同樣的道理,有的人讀了《廣度》這本書,就為自己不能在一條路上深入找到了藉口,說自己是要成為通才。很多人說是讀書,只是不斷為自己找藉口而已。
實際上我們讀書的時候,對於作者的觀點,既不應該輕易接受,也不應當直接拒絕。不同視角、不同觀點的書,往往能給我們有益的啓發。
比如有人覺得一萬小時定律很有道理,但自己試了好像不靈,就不知所措了。這時你讀到《廣度》這本書,就會發現一萬小時定律要成立,還需要其他條件,比如只有對於可以清楚衡量、可以明確追蹤進步的目標,一萬小時定律才有效。這樣一來,兩本書中看似不同的觀點就起到了相互補充的作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多讀書,而且要讀不同的書。
一本好書,不在於它的觀點都符合你的心意,而在於它能夠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視角,啓發你的思考。因此,即使我不完全贊同《廣度》的觀點,這本書仍然值得一讀。
小結
如果你自己讀這本書,也要記住我們讀它的目的是接受它的啓發,而不是聽了那些遙遠的故事就放棄努力。其實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比起廣度,更欠缺的還是毅力。成為通才並沒有錯,但更多人只是把「成為通才」當成了半途而廢的藉口。
當然,對於格拉德威爾和愛潑斯坦的觀點是如此,對於我的觀點,也是如此。我的結論應當是啓發你思考的材料,而不應該直接成為你的結論。瞭解了這兩本書,你更應當運用自己的理性去思考和審視,找到適合你自己的進步道路。」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民族教育(上):向下扎根篇 〜高金素梅 2019.11.27 2017年一月,我會同教育部和原民會,到各地考察實驗教育、舉辦分區座談會,邀請學校的校長、老師和學者專家一起分享和討論原住民族教育的成果、困境和可行的改變方案。 2018年,我們開始透過《實驗三法》的實驗學校體制,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我...
並行不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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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李察吉爾發展演藝事業和投入社會運動終究並行不悖,2018年,李察吉爾長年關注西藏自決、人權和文化保護。而當美國開始關注紅色資本如何影響好萊塢電影時,李察吉爾再受邀至美國聯邦參議院作證,當時他說:「(好萊塢製片)自我審查將使得曾經了不起的美國電影忘卻了自身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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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吉爾 #好萊塢 #電影 #人權
並行不悖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民族教育(上):向下扎根篇
〜高金素梅 2019.11.27
2017年一月,我會同教育部和原民會,到各地考察實驗教育、舉辦分區座談會,邀請學校的校長、老師和學者專家一起分享和討論原住民族教育的成果、困境和可行的改變方案。
2018年,我們開始透過《實驗三法》的實驗學校體制,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我們要盡快的、有系統地、建構和傳承民族教育的知識體系,並且與制式教育的學程互相融合、並行不悖。這一年,實踐民族教育的學校紛紛成立,但新的問題產生了:我們的小孩從學校畢業了以後呢?是回到制式教育體系嗎?這樣不就前功盡棄了?
在政策討論之後,我們得到了原住民族學校教育上下銜接的主張,讓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的小學、中學和大學專班銜接一貫。這樣的主張,在新竹縣尖石鄉的《成功專案》中得到了驗證的機會。成功專案的前身,是2013年教育部推動的補救教學專案計畫。我和尖石鄉的校長老師們一起將原先這個補救教育方案,轉變成為一個原住民族教育實踐和銜接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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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流浪動物問題,關於TNVR能與不能:
面對2017年即將到來的零安樂死,我們到底能做什麼?TNVR是最好的處方籤嗎?日前吵的火熱的小琉球犬貓絕育事件,三日內共絕育了114犬貓,其中包括孕貓與健康不良的貓也進行手術,加上結紮後立即原放,未留置犬貓做術後觀察情況,引起不少反彈的聲浪。
山羌為台灣特有的保育類動物,近日卻在短短半個月內,於高雄壽山發生3起遭流浪狗攻擊致死的案例,由於民眾的棄養,加上不斷餵食流浪狗,造成狗隻在山區長期繁衍與聚集,使得具野性的流浪犬對野生動物造成威脅,引起生態學者等各界的擔憂,甚至ㄧ度引起部份民眾的恐慌。
當我們誘捕,將流浪動物進行絕育的同時,實際上對社區、環境、生態、人文上造成了哪些影響?當今日「為求有效控管繁殖數量,是否能接受墮胎手術的道德衝突?」,「術後回放的狗,有可能追車咬人、因而通報收容所、陷入被領出來、再被抓進去的迴圈」,再者「犬貓會不會其實就是野生動物的頭號殺手?」這些我們所能見與不見的衝突,究竟孰重孰輕,透過講座,我們ㄧ同再反思。
《關於無盡的迴圈-流浪動物解方的雙面刃》
數十年來,每年仍有十萬餘的動物進入收容所,在我們引頸期盼的零安樂死政策即將落實的前夕,「龐大的流浪動物的數量」仍是個不爭的事實。在流浪動物無法全數送養、收容所環境飽和及零安樂的過渡期中,TNVR( 捕捉、絕育、疫苗、回放)成為2014年的九合一大選,所有候選人的共同動保政見,TNVR儼然在「源頭控管」裡扮演頭號先鋒。但在缺乏完善配套措施下,著眼於短期內的大量絕育,背後同時涉及了更大更廣的問題:動物福利、公共議題、環境整潔、交通安全、生態保育等問題。在這灰暗的衝突地帶裡,反覆交雜成了無盡的迴圈,各種解方有如雙面刃,如何才能藥到病除?如何能在流浪動物議題的困境中,斬除亂象、殺出重圍?
∎∎∎∎∎ 與談講者 ∎∎∎∎∎
|EMT 李榮峰
∎ NOE行動組織
∎ EMT急難應變團隊的負責人
∎ 《十二夜》動物維護執行長
∎ 野生動物保育
∎ 松菸護樹志工
∎ 防身術教練
∎ 動保稽查員
∎ 藝術家
關於EMT,這次我相信大家一定再熟悉不過。
在窩講堂首發中,李榮峰公開表示:『 我不支持,定點定時餵養流浪動物!』
這樣公開的言論,在第一場窩講堂後像似火苗般開始起燃
『愛,但有沒有先問對方需不需要?』
救人也好,流浪動物TNR也好,在愛之前確實我們都需要好好再想一想。
透過EMT我們探討,真正去做以後,才發現原來原來我們以為拯救的同時也有迫害的可能。
|林雅哲
∎ 台灣之心常務理事
∎ 湖光動物醫院院長
∎ 流浪動物TNR的推手
作為ㄧ位擁有30多年救援流浪動物經驗的獸醫,林雅哲認為要減少流浪貓狗數量,必須從源頭的絕育控管做起,「光靠絕育不能解決問題,但若沒有絕育,絕對無法解決解決」在這樣的立場下,林醫師也認為,立法於更嚴格的飼主責任制,以及精確捕捉制度,同樣得並行不悖,作為台灣資深的TNR推手,林醫師持續為台灣流浪動物貢獻十足的心力與行動,也期待能與更多反對的聲音尋求共識與對話
透過林雅哲我們探討,在流浪動物的救援裡,在效益、效率與人道關懷的取決中,我們該如何共同努力。
|賴亦德
∎ 國立臺灣大學動物學研究所碩士
∎ 東芬蘭大學 (University of Eastern Finland) 博士班研究生
∎ 個人部落格經營:《潛在解方:賴亦德的胡思亂想》
∎ 主修動物行為學、行為生態學和寄生蟲學。
『流浪動物就是個多面向的公共議題,不能只想到流浪動物本身死活而已啊。TNR應該是無法把動物收容起來不得已之下的選擇,就算一定要做,也該做得很細膩啊。』
2014年開始注意到流浪動物TNR議題,因而在泛科學上寫出一系列回顧相關科學文獻探討TNR效果的科普文,另外也在部落格(潛在解方:賴亦德的胡思亂想)上發表自己對於流浪動物議題與政策的觀點,改寫後發表於關鍵評論網。目前也繼續貢獻腦力,希望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能夠盡快解決。
透過賴亦德我們探討在動物學的總體環境,怎麼樣我們才能找尋一個最好的共存環境。除了愛,還有更多是我們要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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