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兒童習武安全,我們大人可以怎麼做?
最近七歲男童因為學習柔道而造成腦死的新聞,震驚了社會大眾,引起了相當大的關切與討論。我想到自己過去習武(跆拳道)的歷程,也曾當過兒童武術課的助教,昨天更密集訪問了三個柔道教練跟選手,兩個跆拳道教練,一個兒童防身術教練共六位相關專業人士,更周全了對兒童習武的認識。想試著從教育的觀點,針對這起事件來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此篇文長,請耐心服用喔~☕)
🥋【關於柔道學習的初階了解】🥋
大家可以看到照片中的我,在跆拳道比賽對打中會穿戴全身護具,但是柔道卻沒有護具。因為在柔道技巧中,需要透過抓衣服,借著對手衝過來的速度力量,借力使力將對方摔倒。
因為都要抓衣服,不可能有護具,所以 #護身倒法的練習成為非常重要的基礎,它會把摔落地時的力量分散,而且為了保護頭頸要縮下巴,有點像往自己肚臍看一樣,頭才不會在落地時碰撞地面,所以一定要學會之後才能被摔。(我朋友有次出車禍時身體自然用護身倒法反應,最後只有接觸地面的手掌皮肉傷,可見它對防止傷害這件事相當重要。)
所以在柔道的學習上,一般都至少要經過一個月的體能訓練和護身倒法,才能在教練評估後,進入基本摔法的練習中。新聞中的男童才上兩週的課就被狠摔27次,完全不符合一般柔道教學的經驗法則,這不是教學,根本是虐待!😡
🥋【給家長的提醒:除了看教練證,也要慎選資師與場地】🥋
這一次的新聞也提到了這位看似資深的教練,其實是沒有證照的。柔道有所謂教練執照的申請制,分為C、B、A級,還有國家級。有這些證照的話,基本上就具備了教學的能力。
而目前新竹的情形則是:新竹市柔道委員會鼓勵教練去考教練證,也會補助,但不是硬性的,而是以推廣為目標。
但我一個在跆拳界,有國家級教練證的朋友,也提出了他實務上的看法與建言:
「武術教學是否會出事,其實跟證照制度沒有絕對關係,今天柔道協會只是剛好找到他沒有教練證作為切割點,但我們捫心自問,有證照的教練也不能保證不會出事。 這種問題可以擴大到武術及運動校隊的「學長姐制」(霸凌)、「性平問題」(狼師)😡
要避免的話,就 #需要教練師長團的互相檢討與牽制,今天若是一間柔道館有兩三位教練可以互相提醒教學問題,互相牽制是否有教練對特定學生超越界線,也許就可以 #大大減少悲劇的機會。同時足夠的教練團就不會讓教練依賴學長姐制管理團隊。 所以,家長要不就 #慎選才藝,要不就 #慎選教學團隊與安全場地。」
我認同:證照跟是否出事無絕對關係,反而是跟教練的個性特質較有關聯;就像有的老師具備合格教師證,但可能因為情緒控管不佳等因素,而變成不適任教師一樣。
這起事件我也發現,許多選手變成教練後,沿用過去自己在訓練過程中的經驗,將大人的思維與訓練方法,套用在小小孩身上,這其實是相當不適宜的。🙅♀️
#從事幼兒體育教學, #必須了解幼兒成長各階段的身心發展跟身體承受程度。🧒👧應該要依照兒童的年齡、心智、體能,不同階段的發展與需求,去設計課程、適性教學。這應該是每個為師者該有的專業與素養。
據我了解:目前在這部分有證照的只有 #幼兒體適能。在柔道這個體育項目,並沒有針對幼兒體適能有任何認證。
🥋【來聽聽專業兒童柔道教練的看法】🥋
因著這點,我找到目前在新竹,唯一有柔道校隊的虎林國中。感謝專任的徐鵬耀教練,談及幼兒教學時,以自身經驗提到一個重點:
基本上,授課會按照年齡程度去做區隔、設計不同的訓練課程,小學、中學跟社會人士會去做區分,小學也有可能去跟中學練。但學齡前這一塊是最特別的,#不可能跟所有年齡層去合併,#絕對必須要獨立出來。因為小朋友除了肢體發展以外、還有理解力、思考跟語言,都還沒有發展成熟。像徐教練目前最小只收到大班,前提是: #要能夠對話與理解。「至少這樣是安全的,因為他可以 #接收到安全的指令。」
因為徐教練是輔大畢業,過去學校就有幼兒體育這一塊的專業養成。我自己也是師範體系出身,所以深知在訓練過程中,了解兒童各階段的身心發展是必備的知能。有些體育選手當上教練,鍛鍊出厲害的技巧,卻不見得能夠了解幼兒/兒童的發展與需求,以至於可能在訓練中,因著無知而造成孩子的傷害。
另外,徐教練也提到:「沒練好護身倒法的話會禁摔,在我允許的範圍內才可以做摔技,違背的話會禁止訓練。像這種不良教練的教法真的會壓垮柔道界。」可見一個專業成熟的教練,最看重的還是「安全」。
🥋【關於幼兒體育指導的考照制度】🥋
在這邊我要特別來介紹「台灣幼兒體育學會」的體育指導員授證辦法。內容請詳見此網頁:
https://www.kid-sport.org.tw/about_8.htm
在這辦法中,所稱幼兒體育指導員,指具有幼兒體育指導能力,並通過幼兒體育指導員檢定及格者。
我特別留意到這規定中有一點值得我們參考:
⚠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參加幼兒體育指導員檢定考試: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傷害罪,但屬過失犯者,不在此限。
🔸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
在從事幼兒體育的考照中,這等同 #良民認證,也為孩子們先 #初步篩選體育指導員的品格。畢竟體育這個項目,有著 #最多的身體接觸,幼兒的自我保護與判斷能力較弱,這是我們大人可以透過「幼兒體育指導員檢定考試制度」來為孩子們先把關之處。而在這樣的過程中,指導員也能透過更多的進修研習與交流,來增長自己對於幼兒體育教學的專業知能。
最後,我覺得最最重要的點來了~
所有大人都該有的態度:
💗【請尊重孩子的不要與不適】💗
孩子雖幼小,但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生命個體。
任何運動的訓練,都要依照孩子的體能與身心發展情況。還有:
#請把孩子的意願與感受當成一回事來尊重。
畢竟,送孩子去習武的爸媽是希望孩子變強,沒有人會希望孩子在學才藝的過程中,反而被羞辱到沒有自尊。在努力超越自己極限的過程中,需要肯吃苦沒錯,但是有些教練好像把這句話用錯了。視情況在學生現在可以的能力上加一點點,然後用正向的態度支持他、鼓勵他,而不是毀了他、羞辱他。
我想,我們要的是 #孩子能一輩子愛這運動,對吧!而不是只要沒有家長逼就不肯學。
另外,只要覺得有不對勁之處,一定要 #勇敢停止當下狀態。🙅♀️
請 #正視孩子的感受與任何身體語言的徵象。
我很喜歡網友Eva Shi 的一段話:
「當孩子說不要,請尊重他。
當孩子沒有說不要,請觀察他的感受。
請尊重他無論有沒有說出來的意願。
這是大人的義務。守護孩子的義務。」💗
這件事深切地提醒了我們大人:
#我們需要更多的覺察跟勇敢。覺得不對勁,就相信自己的直覺,不要怕得罪誰,面子或家長的閒言閒語,都比不上孩子的安危重要。
這是很痛的一課。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這篇。
很謝謝我身邊這麼多習武人士跟我分享討論的寶貴經驗與建議。
🙏#謝謝新竹市虎林國中柔道校隊徐鵬耀教練
🙏#謝謝遠嫁瑞士的柔道國手小婕分享國外經驗
🙏#謝謝好友小木分享柔道學習經驗與歷程
🙏#謝謝忠誠跆拳道關東館陳雋萍教練
🙏#謝謝成大跆拳社好友台南國家級教練劉軒宏
🙏#謝謝鬥陣俱樂部館主兒童防身術河馬教練
🙏#謝謝這麼多關心兒童習武安全而努力的大人
但願我們都能從這起事件中學習,成為守護孩子們不被惡待的重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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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事件反思:兒童學習武術的五大安全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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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遊戲,其實是社會的縮影」!寧靜的校園為何充斥詭譎氛圍?在孤寂的無聲世界中,聽不見,不代表看不見,其實,你並不孤單....被稱作是台版《熔爐》的《無聲》改編自真實發生在台南某特教學校的校園霸凌事件,發生高達上百件的生對生「校園霸凌」以及「性侵案」,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同校的聽障生,你也要選擇漠視嗎?
最近大家的問候幾乎都是「欸你看鬼滅了嗎?」,電影版《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篇》在台上映至今,目前為止票房已衝破3.6億元台幣!描寫人類脆弱下突顯精神力之強大、具民間故事色彩的少年漫畫,就連反派背景都好動人QQ提醒本次閒聊可能有點小暴雷,太推薦大家去看漫畫啦!
台南特教學校霸凌 在 懶貓太太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懶太太]
電影 【無聲】
#特殊兒家長觀後感
在人本基金會上蝴蝶朵朵課時,張萍主任很深刻地告訴我們2001年台南啟聰學校的性侵事件,涉案人數之廣,不限男女,受害者與加害者角色重疊,都讓我非常驚訝。並開始注意到這部片,很期待它上映。
先生利用他的特休請假跟我一起看了這部片子,難得他竟然沒有睡著😂!電影是利用一個受害者的案例,衍生出不同角色支線的故事,怪不得基金會是不能承認,也不能否認,因為有很多是真實,有虛擬,讓劇情是吸引人的。儘管引用適當與否有所爭議,但也因為如此,讓特教學校性侵事件,能夠獲得全國注意。
以特生家長來說,很能理解故事中男女主角的處境,就像我一直希望毛毛能夠有機會融合在一般學校,跟普通學生相處,但是我也知道小朋友是直接殘酷的,小時候可能是不跟妳玩,大一點便直接把妳當笨蛋嘲笑。特生寧願留在特殊學校,卻得要忍受這種如同地獄般的霸凌生活。但過了十八歲呢?還是要面對社會中的總總挑戰。
另外身心障礙者的性,也是我們身為家長必須注意的,不能認為我們會把她保護的很好,寶貝一輩子,或是直接動節育手術,就可以解決問題。最根本的是要告訴沒有人可以任意碰妳的身體,就算再親近的熟人也是,並且知道要怎麼說不,要怎麼求助。我跟毛毛包包都會趁洗澡時演練,要怎樣保護自己。
這部片我跟先生全程牽著手看完,難過又緊張。因為無聲提醒了我們,當特生父母教養有多麼需要注意,才能讓我們小孩平安健康地長大,我也很推薦給我當老師的單純好友看,讓她了解不同學校師師相護的恐怖,有時老師反而是加害者,期待她要是在教育界看到不公義之事,也能當吹哨者。
歡迎有看過的朋友一起來分享,另,孤味這部片我也很想看哩!😉
<延伸閱讀>
人本基金會:那些因#沉默 #無聲 的大人們,後來怎麼了?
https://m.facebook.com/hef.tw/photos/a.367428683413420/1761893043966970
圖:週日帶他們去不同國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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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在的學校...三分之一的同學被性侵或性騷擾過...
「邪惡的凱旋唯一需要的,只是善良人的袖手旁觀。」 ----艾德蒙‧伯克
臺灣南部某特教學校幾年之間,在三百餘名學生中便發生高達一百多起「生對生」的性
侵害╱性騷擾案,行為人與被害者都是聽障生,年齡從小二到高三不等。如此駭人聽聞
的狀況,外界始終毫無所悉。
女同學被強暴後,試圖在日記上告知導師發生的這一切,沒想到導師憤而拍桌,說道:
「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
面對家長的指控,校長竟然只會打電話表示請媽媽「高抬貴手」甚至表示:
「竟然事情都發生了,乾脆讓兩個孩子結婚算了!」
甚至還有老師在家長面前如此辯解:
「你不知道這種事很常見嗎?有女學生在入學之前,家長就先帶她去把子宮拿掉了!」
也有學生在校車上被侵犯、其他孩子跑去向隨車老師求救,老師竟只要他別管這件事情,
回到位子做好。
直到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並指陳該校在管理系統、師資條件及教育方式出現重
大缺失,才讓啟動全面調查,最後結果顯示:「短短兩年之內,便有128起性犯罪」
校方有非常明確的管理疏失!放任學校成為性犯罪的地獄!
而這些聽障學生,沒有能力表達!老師及校方對於在眼前的一切
視若無睹、充耳不聞、隱匿不報、見死不救!!
教育部長吳清基 聽聞調查結果後卻表示:「感到遺憾」、「校長是鼓勵學生說出委屈,
事件才會爆發」、以及「勇於任事,沒有必要撤換」。
直到2011年被媒體罵臭頭才轉變態度變成「深深感到抱歉」!
好像是非對錯是媒體決定的,好像道歉只是一個敷衍的手段、完全沒有打算改善!
後來家長與校方進入國賠案訴訟,校方在訴訟時甚至如此說:
「你們在意的是學生,我在意的是公務員。」
國賠案結束,校方即使敗訴了,仍然能 "依法" 拒絕賠償。
教育部也被監察院彈劾、做出懲處了,卻沒有人因此下台、沒有人遭到懲罰,
情況沒有任何改變!!!
懲處結束後,
從2011年底 ~ 2013年初,短短一年半的時間內該校又有32起性案件通報。
從2013年底 ~ 現在,又增加了 21 起性案件通報!
他們說:「天高皇帝遠,誰管的到南部」、「教育部要顧12年國教都來不及了」
甚至說:「無聊 台灣都要被賣了」
於是這些孩子、就這樣被所謂的"正常人"遺忘,孤立在他們自己的角落...
永遠的被放生...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們不做點什麼...
他們會繼續受害、或是加害......
過了10月,這些怠忽職守的公務員就可以“依法”拒絕賠償!連署不能等!
而連署,只是究責的開始!!
究責完還需要改變!
這件事情需要我們一起關心、監督!要求媒體注意!
才能真的改變!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但他就在台灣發生、現在就在發生!
請你們,為了這些孩子,不再沉默、挺身而出!
所有資訊,請幫忙分享:
https://nomoresilence.herokuapp.com/
3分鐘事件始末:
https://nomoresilence.logdown.com/posts/206480-nomoresilence
連署網頁:
https://sites.google.com/site/nancongxingqinan/
謝謝大家!
=================================================================
許多版友問到的問題:關於加害的學生的處置一事。
請容許我很不精確的回答,很多加害學生都是過去的被害人,由於受過傷害、知道這個
環境是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加上曾經的傷,讓他們轉為加害人,當事件終於爆發之後
他們大多受到司法的懲罰、也都被逐出學校了。
(這是一個很不精確的答案,我並沒有數據輔助,請見諒。)
非常歡迎大家討論,這公平嗎?
當他們第一次犯錯,沒有人懲罰他、他們接二連三走上毀滅的道路,這完全是他的錯嗎?
或者說更早,學校沒有告訴他如何面對青春期"性的轉變",甚至讓他受到傷害,並且在
被傷害後、完全置之不理、不加以輔導、也沒懲罰傷害他的人,導致他日後成為加害人
單純懲罰他這樣公平嗎?
我個人認為、僅是我個人的想法,
他們相當可憐...
他們的人生已經被貼上一個性侵犯的汙點,加上他們是聽障,
未來的人生都會背負著兩種極大的歧視在身上,我為他們感到很深的難過、不下受害人,
他們也是整個學校、整個教育體系的犧牲者。
然後沒有一個公務員以及老師、學校行政人員被究責,不只沒遭到刑法民法追訴,
連賠償都沒有,這樣公平嗎?
或許我們更該問的問題是:「那麼受害的學生,學校怎麼處理?」
答案是:在2011年爆發之前,79個受害學生,僅有2人得到個別輔導。沒了。
我們更該問的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這個學校會變成允許這種事情一再發生?
答案是:學校並不遏止、學校並不進行正確的性教育及性觀念培養、
並且在事發後都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這不是姑息、這是怠忽職守!
加上整個特教學校是如此的封閉,學生求救無門,才會導致學校變成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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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老師談 特教集體性侵案,官官相護、不公義的賠償
黃國昌老師:
「在接下來追究責任的過程當中,所出現的官官相護的情況,雖然監察院對整起性侵案已
經提出了措辭相當強烈的彈劾但是送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卻是高高的
舉起卻只有輕輕放下。
他們(受害學童)為了去避免未來司法訴訟當中,所可能遭受到的折磨,某個程度上面是被
迫接受了跟他們所受的損害不相當,比較低的賠償。
就這些賠償金額,難道是應該由全體納稅人來共同承擔的嗎?
必須要求應該負責任的人,最後負起這樣的責任,我們才能夠去避免類似的悲劇未來再繼
續發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0wVqz3qy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03873804.A.380.html
您好,您說的沒錯,事情不能單看一面,這起事件我從<沉默:南部某特教學校性侵案件>
一書開始理解的,之後又閱讀了其他資訊,老實說書中就有非常多明確的資訊顯示,
校方作法完全有問題,監察院也很明確的彈劾了教育部,這都顯示校方的錯誤與不當管理
我不認為最辛苦的是老師,如果一個學校兩年裡面有 128 起性犯罪,然後你說這是學生
和家長的問題!然後揭發的人是為了助長家長的氣焰,然後為了罰金?
現在沒有一個人付罰金啦!!現在是全國納稅人付錢啦!
100多個受害人,530萬國賠!分下來算很多嗎?
不知道您的想法究竟是您的偏見還是有資訊導致?如果有,我非常樂意與您討論,感謝~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7/2014 21:15:26
全南部!全南部!只有一所聽障學校!
(原先內容錯誤,已更正,抱歉提供錯誤訊息給各位!)
所以可能從國小(甚至幼稚園) 到大學之前都必須讀一所學校!外縣市學生就必須住校!
他們有的選擇不比常人!跟你我不一樣!
學校這個封閉的體系幾乎就是他們18歲之前的全部
他們無法跟一般人溝通!
他們不是來自問題家庭!你會有這種想法才是個大問題!
這不是歧視、什麼是歧視??
他們因為身體缺陷,跟正常人隔離,難道他們要為自己受害負責嗎?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7/2014 21:19:34
好的,會再查證,謝謝你的提醒,但據我所知他們不能就讀沒有聽障班的學校,
再次感謝你的提醒!
已修正,未經查證就提出錯誤內容是我疏失,十分抱歉!
也謝謝你們的糾正!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0:24:47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0:34:33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3:49:19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3:50:35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3:54:45
這絕對不是類似兩情相悅的情況喔!
是貨真價實的性侵害或性騷擾!沒錯 是沒有適當教導及管理!
但請非常明確的認知到:是有人非常受到傷害、而非同病相憐或兩情相悅的情況
以下參考: https://incestrapestudy.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14.html
[剪報]師長姑息 校方隱匿 特教生慘遭集體性侵
文/壹週刊
特教生驚傳遭集體性侵,且被校方隱匿多年,受害的學生男女都有,年紀最小的僅有8歲
,事發地點從教室、廁所到校車,學生向老師報告後,校方卻試圖隱匿,其中一位被集體
性侵的少女,第一次受害時才10歲,經提告後校方未處罰加害的學生,反而要受害的少女
轉學。
有老師看不過去,鼓勵受害學生勇敢捍衛自己,且在訴訟中擔任手語通譯,卻受到
校方的報復,給予極難堪的考績,理由是「特教老師幫學生過度發聲、未揣摩校方上意」
。
記者透過管道,訪問到專門從事特教的手語老師李小姐,並在七月上旬與受害的特教生之
一小柔(化名)結識。
現年十五歲的小柔,無法與記者用口語傳達訊息,在溝通的過程中,只能靠手語老師以及
電腦鍵盤當作橋梁。小柔是官方定義下的特教生,「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
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的困難。」簡單的說,就是失去聽力,也
失去口語能力的孩子。
雖已就讀國中二年級,小柔每天仍由高齡八十歲的外公或外婆陪同上下學,與外界以為十
五歲少女正洋溢著青春氣息,並獨立上下學的認知落差甚巨。
原來小柔的父母在她五歲那年就已離婚,後來二人各自嫁娶,照顧小柔的重擔就落到外祖
父母身上。由於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學不會手語,也不會用電腦,唯一能與小柔溝通的
管道,就是讓她戴上助聽器,可以勉強聽到非常微弱的聲音,小柔若要向他們傳達訊息,
則用鍵盤或紙筆寫下文字,親情的溝通比平常的家庭要艱難許多。
記者問小柔為何每天都由外祖父母陪同上下學?因為通常十五歲的孩子都是自己通勤。手
語老師代小柔翻譯說:「因不想再遇到以前學校的人,若遇到,阿公、阿嬤可以保護我。
」手語老師試著問小柔,是否願意告訴記者她的故事,她點頭答應。
學生性侵 師縱容
手語老師向記者表示,小柔小學四年級那年,有天學校午休,突然有七位同學用手語跟小
柔說,想要跟她做「那件事」,小柔不懂,但從同學的神情知道不對勁且不懷好意,因此
明確拒絕。小柔回憶,其中一位同學不顧她的掙扎,強拉她到教室後方,扯掉她的運動褲
,然後用制服外套把小柔的下半身遮住,將手指強行伸入她的下體。
慌亂中,小柔感覺有很多人在摸她的身體,其他的同學一開始有人偷看,後來竟都在圍觀
,唯獨沒有人伸出援手。小柔紅了眼眶,無助又難過的表示:「他們的力氣很大,我很痛
,所以開始大叫,但在旁邊看的人,以及在教室的其他人都知道他們在欺負我,就是沒有
人幫我。」
小柔哭泣伴隨著顫抖,繼續訴說她痛苦的遭遇:「圍觀跟欺負我的人,也是聽障,我們都
是一樣的人,我以為這樣可以算是自己人,他們應該了解,我真的很痛苦。」她說:「後
來終於有同學向老師報告,但老師那一天『好像』有很多事,沒有管那些欺負我的男生。
」記者問她,後來是否還有發生同樣或類似的事情?小柔哽咽的回答說:「有,太多次了
,多得算不出來。」
有一次全體師生校外教學,加害的學生竟大膽的在校車上性侵女童。小柔說,當時有學長
把一位女生帶到最後面的座位,然後開始「做壞事」。「我不敢回頭看,因為我知道他們
又開始了,而且老師也是聽障,坐在前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後來我每次坐校車都
擔心下一個被拉到後面的會是我,但是我又不知道要跟誰說,覺得每天都好痛苦,我常常
想,如果我可以聽得到,就不會被欺負了。」
記者問小柔,為何不告訴老師或外祖父母?小柔說:「因為我覺得很丟臉,也不知道那是
什麼?手語怎麼比?我已經跟其他小孩不一樣了,不想要再『更不一樣』,而且那些欺負
我的人還若無其事的跟我說話、一起上課,好像只有我覺得很難過。」「而且就像校車發
生的事一樣,後來那個女生也跟老師說,但老師說他沒有看到,那些男生也說沒有,之後
就再沒有人提起。」
手語老師告訴記者,小柔不敢說出口,除了她當時只是個十歲的小女孩外,其實還有更令
人心疼的原因。小柔從小就失去父母的愛與關懷,跟外界的溝通也不容易,久而久之,外
祖父母與學校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害怕與其他人不同,會得不到老師的關心、同學的認
同,所以擔心被知道後同學會不理她。
老師說,其實有同樣心情的,不只是小柔,許多遭受性侵害或性暴力的孩子總是認為,一
旦說出口讓同學知道,下場就是沒有朋友。孩子簡單的思想裡,只有單純的「只要…就會
…」的因果關係,導致多數遭到傷害的孩子,都選擇閉口不言,隱忍的結果就是傷害不斷
的發生。
手語老師說,後來她發現小柔的行為怪異,缺席的頻率增加,就算到學校也是一副精神不
濟的樣子,她與小柔深入溝通,沒想到卻意外揭開小柔隱藏多年的祕密。「那天,小柔看
著我,只是無聲的哭,後來才告訴我她是怎麼樣被欺負的。很難想像,當時她才十歲,根
本不懂性的意義是什麼,但在眾人面前裸露,受到非人道的對待,本能告訴她,這是難堪
、痛苦的,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要受到這樣的『懲罰』。」
因為聽不見,小柔的世界比平常人封閉,生活所接觸的都是特教生,加上長期受到性侵,
沒有求助管道,讓她開始做噩夢、排斥與人接觸,甚至否定自己的價值。老師說:「我試
著鼓勵她向外尋求管道協助,像是我們去法院告他們,但最初小柔告訴我:『算了,告人
花錢、花時間,阿公、阿嬤年紀這麼大,家裡也沒有這麼多錢,照顧我已經很累了,不要
再變成別人的負擔了。』後來真的是無計可施,我們才向法院尋求解決管道。」說著說著
,老師跟小柔一起哭了。
校方顢頇 逼轉學
小柔提告後,事情掀了開來,學校遭到教育部發函指正,函中說,學校知道有性平案件,
不但沒有採取應變措施,還隱匿真相。接到教育部公函,學校竟要小柔轉學,目前小柔在
南部一所普通中學就讀,老師與學生都不會手語,讓學習更加困難,交友也愈不容易,小
柔的世界因此更為封閉。
在被害學生官司裡擔任法院手語通譯,也參與性平調查的李老師說,有次調查小雲(化名
)受性侵的案子,當時失聰的小雲已十三歲,一開始詢問遭性侵的情節,小雲顯得處處防
備,對任何問題都說沒有、不知道、不記得,似乎害怕被揭穿,經老師一再保證絕不會說
出去,她才哭著說出被性侵過程,當時她才八歲,是全部受害的孩子裡年紀最小的。
住老師家 也受害
老師回憶說:「訪查小雲當天,在場的手語老師及調查委員都哭了,想著這些孩子受的苦
已經夠多了,老師的責任就是要保護孩子們,怎麼捨得讓孩子受委屈?我自己也有小孩,
光是想到這裡,就無法入睡,何況是受害學生還未成年的世界,就有這麼多沉重的陰影與
委屈。」
李老師說,她在啟聰學校擔任手語老師已經十幾年,如果沒有親身參與調查,根本無從得
知這些每天看著的孩子,背後竟有這樣的夢魘,因為調查過程需要嚴謹的比對證詞,光是
加害人、受害人、證人與涉案相關人,來回就要聽上五、六次,每聽一次就心痛一次。有
時候在學校看到低年級的孩子,都要拉著他們,仔細的檢查好幾次,深怕稍不注意,就有
更多的孩子也受到性侵而不敢說出口。
老師還說,調查過程中,有位小男孩說,他被性侵的地方是某位老師的家,因為有幾位住
宿生週末沒回家,也沒地方去,老師就帶他們回家。有次老師入睡後,孩子們還在嬉鬧,
沒想到最後竟演變成性侵案,被性侵的孩子也不懂「他們是在跟我玩?還是在欺負我?」
但陰影卻自此深埋,並造成對性認知的偏差。
調查真相 考績差
李老師因調查特教學校性平案,也幫孩子在法庭擔任通譯,依教育部規定應給予記功獎勵
,但在上個學年度的教師評鑑,卻拿到難堪成績,外界傳聞她查太多性平案讓學校風評不
佳,記者問她是否有此事?李老師坦承評鑑成績確實不佳,但是否與性平案有關,不願多
加揣測,只強調出發點是為了孩子好,至於學校風評如何,不是她所能顧及的。
李老師表示,在調查小柔遭性侵案期間,曾被學校行政主管要求「不要查過頭損害校譽,
要懂得揣摩上意」。她說,學校的上意很容易揣摩,「只要我閉嘴就可以了」,但只要想
到孩子們受到的傷害那麼重,若未好好開導,要他們的人生如何繼續?「這樣子還要我袖
手旁觀嗎?」
經調查,性侵及性暴力案件在特教校園發生的次數多得異常,需要各界正視,才不會讓類
似小柔的故事再度上演。
特殊教育有待落實
台灣針對特教訂有《特殊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但歧視與性平案件仍層出不窮。人本
教育文教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面對特教生,需有2個最基本的認知,一是特
教生的障別有多元性,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智能方面的障礙,有些特教生甚至比一般人還聰
穎;二是特教生雖有特定的感官障礙,像是聽障或視障,但並不是所有感官都有障礙,不
歧視、不剝奪他們的人權,真正做到尊重特教生的性別與身分,才是目前最急需落實的。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28/2014 07:47:32
您說的這點相當沒錯,根據我目前所知的資訊 (或許並不完全正確),
該校每年編列 1億6000萬 人事費用,以及 170 個員工照顧學生。
該校是台灣南部最大的特教學校之一,看起來是花費了不少納稅人的血汗錢,
相信他們有足夠資源的。
根據這樣的數據推論,我不會認為是人力編制的問題,認為是人心腐敗的問題。
會注意這個校長的更多資訊,謝謝你:)
但想澄清一下,應該不是有心人想要弄誰才翻出來,只是小弟我碰巧逛書店翻到<沉默>
一書、得知這件事情,心情非常沉重,想要幫忙讓更多人注意到這件事情,
所以做個網站,分享出來這樣 :) 請不用想的太陰謀論 XD
摘錄自20120716監察院彈劾藍順德等16位(案文):
https://ppt.cc/29l3
(案文p.6~7)
6、該校值勤人員須知第3點規定載明:早上巡視校園並將電動鐵捲門、出入口大門打開
,7:10分將教室門打開,方便住宿生及通學生陸續進教室。因此,值勤人員本應於7時10
分巡視校園(附件7,頁28)。惟該校95年5月6日校安事件即時通報表之具體檢討及改進
措施項目卻記載:2.本校通學生和住校生都在7:30分到校,訓導人員和導護輪流加強巡
視
校園,特別是幾個死角等語。此與前述值勤時間規定有間,且本案證人呂明蓁於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證述:該校於學生上學期間之早上七點左右,校園內無老師或保全人員巡邏
校園等語。因此,該校未落實於7時10分之值勤規定,事後始加強巡邏。
7、A之94年3月16日日記記載:「我們學校我不要和同學在聊天,我發現有人不舒服
,如果我們我不想剪紙得畫。我想回家。(附件8,頁30)」導師李佩芬卻未瞭解詳情。A
於94年9月26日及28日、95年3月15日之日記內容(附件8,頁31-33)均顯示有內情,多次
透露類似求救訊息,該導師亦未進一步瞭解,忽視A的求救訊息。
再者,A曾於94年9月30日於日記上記載B違背A意願欲與A上床之事實,導師李佩芬卻自94
年9月30日後完全無批閱A所撰寫日記之記錄(詳見國賠案附表一至三)。足證該導師忽視
A之求救訊息,且未依法批閱A之日記,致未能即早發現A受性侵害之事實而給予即時救援
並阻止後續性侵害之發生,顯未盡教導及保護學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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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4月14日99年度上國字第1號判決佐證:
https://www.dtps.chc.edu.tw/94board/4643/376479765y0000000_0130399a00_di.pdf
然李○芬既係A女就讀家政班之導師,原負有教導及保護學生日常生活之職責,
其於A女撰寫之日記中既已察覺A女可能遭遇自身無法處理之狀況,竟未積極輔導,
主動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遭遇之困難並協助解決;更且自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以後,
完全無批閱A女所撰寫日記之記錄,不惟未盡老師督導學生勤勉學習之責任,
更且疏於關懷學生狀況,有虧導師之應盡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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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上
立法院公報 第 102卷 第 79期 委員會紀錄
(p.364)
100 年 2 月,台南高分院判決台南啟聰學校有關該校學弟對學姐性侵案,成立國家賠償
118 萬元。該案經民間團體多次催促該校對所屬相關公務員行使代位求償權,該校「國
賠處理小組會議」竟以「學校所屬相關人員尚難謂有何故意、重大過失或其他可歸責因素
」為由(見102/04/03,台教授國部字第 1020022349 號函),不予求償,請求權時效於
今年五月消滅。導致公務員失職,全民買單的荒謬現象。教育部難逃督導不周之責。
試問:若學校「所屬相關人員尚難謂有何故意、重大過失或其他可歸責因素」,何以台南
高分院會判決成立國家賠償?何以監察院對本案破天荒彈劾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
、前校長林細貞以降共 16 人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為釐清責任,特請教育部提供該校國賠處理小組之組成名單、就該案開會歷次會議記錄與
會議錄音、簽到表等相關資料供本委員會判斷該校國賠處理小組執行職務是否有違公務員
服務法?是否涉嫌瀆職?又,101 年 8 月協議成立的 3 件國賠案,各 110、130、150
萬元,以及目前訴訟中的 2 件國賠案,將來如果判決成立國家賠償,亦皆應積極進行
代位求償以維護全民利益,並請教育部將前述各案之處理過程與結果以書面告知本委員會
。
提案人:田秋堇 鄭麗君 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
https://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207901%3B0299%3B0367
有,但不夠。不該停留在究責和賠償而已!應該還要追學生近況。
特教性侵案 黃國昌:官官相護
https://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8/381830/
對不起,現在才補充,他們大多也都是過去的被害人,
我寧願希望他們有改過的機會,寧願希望他們一開始沒有進入這個學校自毀前程。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30/2014 02:35:40
※ 編輯: imimet (140.112.244.146), 06/30/2014 02:39:30
<沉默:某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
作者專訪
https://okapi.books.com.tw/index.php/p3/p3_detail/sn/2823
※ gv390:轉錄至看板 Tainan 06/30 12:41
會去詢問相關數據,十分抱歉,我手上也沒有第一線資源,
每每需要回頭去查找或詢問第一線負責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如果有進一步確認會告知~
我希望能盡量拿出有憑有據的資訊,呈現"實話"、而非"壞話"而已,謝謝你的提醒 :)
對不起,目前訴諸法律的途徑其實也只有連署一途,
其實我也非常希望能多做一點什麼,也在積極的和人本教育基金會討論中
很肯定的是,過去這件事有非常多次可以爆發的機會,
但都因為社會大眾對他的關注程度太低太低,最後就被河蟹掉了
目前最確定可以做的,就是把這件事情透過社群網絡宣傳出去
大肆的宣揚、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情,
或許目前看來很消極,但是知道是大家力量串聯在一起第一步、沒有這一步什麼都不用做
對不起,我給了一個很糟的答案,但請各位大大耐心等待,
如果有進一步消息一定會告知各位,再請各位鼎力相助。
謝謝你們!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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