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7) 「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
——新北地院109年度簡上字第389號「證據排除」無罪判決分析
為什麼要分析這則判決?
這則判決中最重要的爭議事實是警方執行盤查臨檢卻變成「車輛搜索」、全車駕駛與乘客「通通帶回驗尿」的合法性爭議。
這則新北地院判決最重要的是法律見解為,法官明白地提出 #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 、#臨檢與搜索之區別 的判準。
而本案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警方沒有搜索票、警方緊急搜索的核備經法院裁定撤銷、警方又沒有取得真摯同意(所有被搜索人均拒絕簽署同意搜索書)的情況下,在車上翻箱倒櫃、把人全部帶回警局驗尿……法院認為這一連串的行為是從違法搜索、違法逮捕到違法驗尿的程序一步錯、步步錯,而且錯得嚴重,因此賦予最嚴重的法律效果-- #證據排除。
所有證據都被排除了,因此為無罪判決。
一模一樣的法律問題與案例,我在新北警2018年上半年度警職法講座講義第23頁以下,不但重新溫習警職法第8條條文,也有做完整的「檢查車輛」釋義與案例解析。(【警職法講義索取與使用說明】:https://bit.ly/3kxNju1 )
關於這系列「毒品盤查臨檢案件」違法強制處分「證據排除」的問題,在之前鳴人堂專欄已經有一系列的文章討論(請見本貼文文末所附的文章連結),不過類似的事情,還是一再發生。可見這已經不是「學校有沒有教」的問題了。
值得警職人員好好研究與思考執法為何不遵守法律的問題。
所以本粉專選出這則判決,提供給時常在我們版上流連忘返(不管是找繁忙生活中的樂趣或是被上級派來「查水表」)的警職讀者參考——
願意看、願意學、願意反思與檢討法律規定的意義的人,才能在下次的執法時朝向合法方向精進;
至於那些不願意看、不願意學、不願意檢討,只會怨天尤人罵法條、罵法院,自以為好正義好棒棒,只要不挺警察就說別人「仇警」的人,我們就等著看他們下次踐踏法治國後的法律效果會是什麼。
此外,本案其實還隱藏了一個問題:本案警方的搜索事後其實有報新北地院核備「急搜」,但是經新北地院以108 年度急搜字第37號 #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行搜索確定在案。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偵查程序合法性控制的關鍵角色,不知道在起訴前是否有注意到這個程序問題?
以下為判決的事實與法律見解分析:
本案事實分析:
1. 被告搭乘親友所駕駛之車輛一行5人於某日凌晨兩點多行經板橋某路口,因為駕駛「違規吸食香菸」被警方盤查。
2. 員警稱車內有「散發毒品味道」,警方查證車內5人身分發現他們都有毒品前科,警方以此為由主張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簡單檢查」車輛,並讓車上5人全體下車。
3. 不料,「簡單檢查」變成車輛搜索,員警不但進入車內「檢查」,還動手打開駕駛座置物箱搜索(!),發現裡面有毒品注射針筒,於是把車上全部的人都逮捕了(!)。
接著繼續進行全車大搜索,連車輛地毯也被打開,發現地毯下有夾鏈袋(毒品殘渣袋)。
4. 車上5人被帶回警局,他們拒絕簽同意搜索書,也拒絕驗尿。
警方沒有報請檢察官開鑑定許可書,主張刑事訴訟法205-2條對該5人強制採尿。
法院見解:
一、以上事實3的過程,為違法搜索:
(一)本案無搜索票
(二)警職法的「檢查」職權行使範圍: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
「按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⒈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⒉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⒊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 條定有明文。
惟該條第2 項「檢查交通工具」與「搜索」之區別,在於 #警察僅得以目視之方式檢查交通工具,並 #不得為物理上之翻搜,例如僅得以目視車內有無犯罪之物品、自小客車車牌是否有偽造、變造等節,蓋依本條項之文義解釋,均未包括屬於強制處分之取證行為即搜索行為,而僅限於「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否則,如認檢查車輛亦包括屬於強制處分之「物理上翻搜」行為,無異以不需法官保留之檢查行為取代應經法官保留之搜索行為,對於人權之保障即有所戕害。
又按「臨檢」與刑事訴訟法之「搜索」,均係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之基本權,惟 #臨檢係屬非強制性之行政處分,其目的在於犯罪預防、維護社會安全,並 #非對犯罪行為為搜查,無須令狀即得為之;搜索則為強制性之司法處分,其目的在於犯罪之偵查,藉以發現被告、犯罪證據及可得沒收之物,原則上須有令狀始能為之;是臨檢之實施手段、範圍自不適用且應小於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之相關規定,僅能對人民之身體或場所、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為目視搜尋,亦即只限於觀察人、物或場所之外表(即以一目瞭然為限),若要進一步檢查,如開啟密封物,即應得受檢者之同意,不得擅自為之(最高法院101 年台上字第763號判決意旨參照)」
因此,本案員警 #打開副駕駛座置物箱的行為已經超越盤查臨檢的範圍。
(三)本案不符合緊急搜索要件,且新北地院已經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搜
本案警方未事先取得搜索票,且當時情狀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1 條規定啟動逕行搜索(緊急搜索)之要件,業經新北地院以108 年度急搜字第37號裁定撤銷警方核備之逕行搜索確定在案。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本案的偵查檢察官,有沒有注意到這個 #警方核備的搜索已經新北地院裁定撤銷?
如果該核備案經法院撤銷,偵查檢察官決定起訴,那麼對於本案證據取得的合法性又是如何自圓其說?又或者該偵查檢察官根本沒注意到這個程序細節?
最嚴重的問題是:檢察官為偵查主體,偵查主體的責任在於偵查中的合法性控制以及起訴門檻的篩漏。
本案的檢察官決定起訴,是不是採取對於這個「法院撤銷警方核備」的裁定不同的法律意見?如果是的話,又是如何自圓其說的?
這部分,新北地檢恐怕要給大家一個說明才是。
(四)本案被搜索人並未同意搜索。
因此法院認為本案為違法搜索。
二、違法搜索後的逮捕也是違法的,因此本案並無刑事訴訟法第205-2條之2 之規定強制採尿的基礎
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 之規定,本應以被告經合法拘提或逮捕到案為前提。
本案逮捕程序不合法,因此本案強制採尿過程也是違法的。
三、證據排除
(一)「係以臨檢為名,行搜索之實,嗣在場被執行搜索人亦均拒絕在搜索扣押筆錄上簽名,本院依法益權衡原則及比例原則審酌後,認如未禁止使用警方因此取得之證據,將助長違法取證之情形,為促使警方日後偵辦是類犯罪時能嚴守規定,勿便宜行事,確實遵守正當法定程序,是認本案警方違法執行搜索所取得扣案之針筒1支、安非他命2 包及衍生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均無證據能力。」
(二)「本案雖無證據證明警方對於被告所為之採尿,係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然其所為之採尿程序既已違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告之人身自由及身體自主,且本案被告自始即明確拒絕同意採尿,有其拒簽之勘察採證同意書在卷可參(見毒偵卷第27頁),情節難謂輕微,而被告本案被訴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對他人或社會、國家法益尚無直接、具體之危害,且被告施用毒品後,於數日內尚能自尿液或毛髮中檢出毒品成分,並無保全證據之急迫性,警方仍可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之規定,通知被告到場採尿,或報請檢察官許可強制採尿,基上各情,本院認如未禁止使用此等證據,將益加助長違法取證之情形,實有必要導正警方執法之觀念,以確實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準此,本案警方違背法定程序對被告進行採尿,所取得之尿液及衍生之受採集尿液檢體人姓名及代碼對照表、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實驗室108 年11月12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均無證據能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上字第 389 號刑事判決,
判決全文請見:https://bit.ly/37ysz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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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系列:
(1)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https://bit.ly/3eVf1ic
(2)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_Part.2 深入桃園保大探討違法誘因:https://bit.ly/2VG7rAE
(3)新北警叱吒桃園:「要讓你痛苦我只要放聲出去,一群人就讓你死了。」:https://bit.ly/358b4T0
(4)派出所所長帶頭無搜索票強闖民宅、抓人逼驗尿:https://bit.ly/2KJhCOw
(5)幽靈拘票:https://bit.ly/35fAEp6
(6)被告在驗尿同意書寫下「非自願」?--強制處分「同意」的判斷標準:https://bit.ly/3ot2F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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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鳴人堂 專欄 )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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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恩師永世情
我的哈佛法學院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於7月1日歡度九十歲華誕,受業學生為他出版紀念文集。我這篇在書的序文裡,希望您喜歡。
一個人是否幸運,除了是否投對胎,還要看在人生路上,有否遇到恩人、貴人。
像我這樣,30歲得癌症,36歲牢獄之災,60歲挨子彈,卻還能活下來,並堅毅地走下去,其實是天底下最歹命的人。但我很少自怨自艾,總覺得既然人生在世,就該認真過日子,不要虛晃一招,越是橫逆,越需堅毅。
曾經擔任哈佛法學院副院長的孔傑榮教授(Jerome Alan Cohen),年輕時擔任大法官的書記官,後來也擔任國際商務律師,但他的大半人生都奉獻給青年學子,不只在美國,也在中國大陸,而且周遊列國弘揚人權法治,堪稱門生遍天下,造就許許多多的各國法政人才,因而享譽國內外。最難能可貴的是,孔傑榮一生行俠仗義,不畏威權,亞洲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都是他關懷的對象,因他挺身救援,奮鬥有成的不知凡幾。
ㄧ、哈佛憶往
本人有幸成為他的受教門生,親炙其身教和言教。從他恢宏的國際觀和堅定的人權法治觀潛移默化中,我一步步走出狹隘的島國意識,更一步步邁向挑戰威權獨裁的險峻之路。
希望有機會到哈佛大學深造是許多青年學子的夢想,而我能夠圓夢是在1977年的時候,但在感謝孔教授之前,我得先感謝曾經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研究所研究,孔教授的得意門生張富美姐。
1976年夏,我應邀到美國各州巡迴演講,當時我因在台灣提倡新女性主義而小有名氣,連遠在加州史丹佛大學擔任研究員的張富美博士都知道我。她熱情地招待我住她家,我們一見如故,她對我在台灣推動婦運備受打壓十分心疼,聽說我有心出國深造,就主動為我寫推薦信給孔傑榮介紹我。
記得我從美國西岸飛到東岸,在紐約及波士頓演講結束後,有天下午我自己摸摸索索走進哈佛大學,在Law School 的Pound Building 4樓找到孔教授辦公室。我一進門便被他的秘書擋駕,因為我未事先預約。我說明我從台灣來美旅行,因無電話貿然前來,很抱歉。沒想到我提到「台灣」,傳進裡面的孔教授耳中,他自己就從裡面踱出來。我見到滿頭金髮身軀纖長的孔教授,好不感動!他說他收到張富美的信,心想過幾天我應該會去看他。他親切地問我台灣的婦女問題,我為何放棄婦運想到哈佛來。我告訴他我花了6年時間,台灣社會起了一些變化,但我受到許多來自政府的打壓,我需要暫時離開,再給自己充電。由於我過去在台大的優異成績,先前又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的比較法學碩士學位,我希望進一步研究美國的憲法,也想針對攸關婦女權益的民法夫妻財產制及刑法墮胎罪兩項作專題研究。
我們相談甚歡,在約略半個多小時的不速之訪結束時,他就告訴我:「妳回去準備,明年秋天歡迎妳來哈佛!」孔傑榮教授待人親切,令我倍感溫馨。原來我的哈佛不是夢!
我這一生有兩次在哈佛的經驗,第一次1977~78年,第二次1986~1989年。前者對我的命運起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後者對我擔任副總統預作準備的功夫。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哈佛,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也遊走中國和香港。
哈佛的校園既宏偉,又古邁,走在校園的每個角落,你都可以呼吸到古聖先賢的智慧。然而熙來攘往與你摩肩而過的各國留學生,卻又令你感受到世界的脈動和來自未來的挑戰。古、今、中、外,恰恰是哈佛的寫照。
當然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在Law School,其實就是Pound Building 和我住宿的Ames Hall。不只大多數課程在那,每週一次的lunch talk,東亞法律研究中心會邀請來自不同國家、不同主題的名人專家演講,這給學生無限空間的追索,熟悉或不熟悉的議題,聽過或沒聽過的講者,只要你肯花時間去參加,就可以一邊啃自己的三明治,一邊追隨主講者的演講而天馬行空。
就在午餐演講的機緣中,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是我此生第一次接觸到的世界名人。他當天講些什麼我已不復記得,但他熠熠光彩卻給了我深刻的啟示:「國不必大,但應該偉大!」當時我真覺得彈丸之地的新加坡總理,可以受到那麼崇高的國際尊榮,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我自己也有榮幸在開學後不久被邀請到東亞中心演講,我談論的是戒嚴統治之下台灣的婦女運動。由於我親身說法,而且語詞辛辣,當天的演講相當轟動,之後Law School 大家就都以新女性來定位我。
但我其實更想推銷台灣,讓進出那裡的人有機會認識台灣。機會來了!宜蘭籍的黨外前輩、台灣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宣布要回台參選總統,他當時舉家移居華府。在戒嚴統治時代「總統」是蔣家的專利,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傳承,雖然戴著「選舉」的民主口罩,本質上就是不民主,不容挑戰!
如今居然郭雨新想要挑戰蔣經國,自是好戲一場。我問孔傑榮,可否邀請郭雨新來哈佛演講?孔說:「Why not?!」我於是進行種種安排,時間訂在1978年1月10日中午,一時之間,Pound Building 裡裡外外貼滿「挑戰蔣經國的人」的演講傳單,一股興奮又帶詭異的氣氛在Law School 瀰漫開來。
有一位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後來的馬英九總統,氣沖沖跑去質問孔傑榮:「郭雨新是蔣經國的政敵,你為什麼要邀請這樣的人來?這樣會得罪蔣經國。」孔傑榮笑笑回答:「民主自由是哈佛大學的核心價值,威權的台灣總統選舉,有人敢於挑戰,值得鼓勵。What’s good for Harvard is good for me!」他還特別強調:「I don’t live to please anybody!」
以上的話是孔傑榮偷偷告訴我的,他當時面帶微笑,我卻聽得十分感動。終於,我的國家有人關心了,終於,我遇到一位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人。
孔傑榮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精神,對我產生的影響,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因為他不只作育英才,他其實捍衛人權,醉心民主無以復加。韓國反對派領袖金大中被日本遣送回漢城,遭朴正熙逮捕下獄,孔傑榮挺身相救,並邀請金大中到哈佛擔任訪問學者。菲律賓反對派領袖艾奎諾在馬尼拉機場遇害前,其實也曾在哈佛擔任訪問學者。孔的芳名因此被菲韓等國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我問他怕不怕?他大笑:「被獨裁者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是一項殊榮!」
我在哈佛那一年,正值法務部著手修訂民法親屬篇及刑法墮胎罪,我特別針對這兩項攸關婦女財產及健康權益的法律,參考多國立法撰寫兩篇論文,而後寄給法務部參採,當時部長李元簇是我在行政院法規兼訴願委員會時的主委,他特別回函致謝,並說已將我的論文發交研修小組參考,令我倍感安慰。
我也選修孔傑榮教授開的中國現代法制化課程,他對中國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研究,一直想促進他們的現代化。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共當局知道以法治國的必要性,因此選派好幾位青年學者到哈佛的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來,接受「資本主義法律教育」。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中國共產世界的青年,過去國民黨都用「匪」字冠稱中國大陸,在台灣的人一聽到中共,心裡不覺發毛。但在哈佛接觸到的都很文雅優秀,尤其發現他們人手一冊台灣的「六法全書」,這對中國推動現代法學教育,以及法律的擬訂助益頗大,至少不用再去翻譯硬梆梆的德文日文或英文,當然這對日後兩岸經貿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雙方溝通起來方便許多。
無疑地,孔傑榮教授在知識傳播上無遠弗屆,他對中國現代化的人權和法治十分關切,經常飛往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各地傳道、授業、解惑,有時不惜得罪當道,但他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化貢獻良多。不知中國當局知也不知?
他的周遊列國,既像孔子,誨人不倦,更像墨子,兼愛天下!因為看得出來,他一心一意就是想要讓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和台灣,早日民主和法治化,而用心培養來自各國的人才,便是可長可久的步驟。
二、燈蛾撲火
1978年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研究日子,是我這一生很重要的轉捩點,也是我認識「台灣」的關鍵性起點。指導教授孔傑榮當時是卡特總統的亞洲問題顧問,寫了很多探討對中國、台灣和美國關係的文章。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訪問中國甫歸,不旋踵美國批售雷達武器給中共,接著卡特即將與中共完成正常化關係的傳聞甚囂塵上,我擔心美國有可能會無預警地與台灣斷交,意識到一場難以避免的歷史性不幸就要上演,我特別到華府拜會國務院台灣科的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他的欲語還休,加深我的疑慮。
當時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報紙只能報喜不能報憂,甚至外交部長在立法院應詢時也保證台美關係沒有問題。我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回台將此訊息向國人同胞傳達。因爲1978年年底剛好有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我決定利用選舉活動提醒大家危機可能來臨,根本沒有想到要當選。
那時我剛得到繼續攻讀博士課程的獎學金,這麼好的機會令我很掙扎,就問孔教授是否該放棄獎學金回台灣?還是留在哈佛繼續攻讀博士?他說:「You are nobody here but may be somebody at home. Why don’t you work for your own country?」我下意識地開玩笑:「If I go home, I may be jailed.」他馬上回應說:「Then I will wave a flag for you in Taipei.」我倆大笑起來。
我一直記得這段對話,因為這場對話不只改變我的一生,也相當程度影響了台灣的前途,而且一語成讖。
決定放棄獎學金回台參選後,我沒有立即回台,相反地,我花了3個月的時間在世界最有名、中文資料最多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讀資料,撰寫「台灣的過去與未來」一書。由於擔心回台時在機場被沒收,就將資料和文稿拍成黑白膠卷,並將膠卷偷偷藏在衣服裡面,回台後再沖洗放大。當時有關台灣歷史的著作大部分的記載與論述都著眼在中國正史的角度。論土地,台灣不過中國大陸沿海一蕞彈丸小島;論人民,不過滄海中之一粟,都不曾真正以台灣本土作主體,予以客觀、公正地檢視和批判。於是我決定析理台灣過去的歷史,大膽地超越傳統中國本位主義,完全站在台灣的立場,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台灣史觀。
台灣有史以來不斷與異族接觸,並被異族蹂躪,台灣先民胼手胝足開疆闢土,結果仍難逃「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台灣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人一直都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不能真正當家作主。用台灣的心去看台灣史料,我看到過去所不知道的悲慘歷史。我邊寫邊流淚,但我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實已肇下禍端。
我請當時的黨外大老黃信介及康寧祥兩位指導我的文稿,他們都不置可否,我也知道十分敏感,甚至危險。為安全顧慮,我在內容上採取折衷方法:關於「台灣的過去」文字部分全部抽除,只留存圖片。至於「台灣的未來」部分,我原文照刊,因為它論述台灣問題的本質與美 – 中 – 台的三邊互動關係,更是原書的重點,也是選舉的主軸。
競選期間我一直抓住「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這個主題,設計成章回小說式的演講,每場內容不一樣,而且段落分明有連續性,每晚結束時還預告隔天的話題。如此一來,今天聽過的人明天還會來,而且相招逗陣來,於是一場比一場多,而我也一場比一場精彩。
一傳十,十傳百,我的演講在三、五天內居然變成桃園人的最愛,無論閩南或客家,也無分男女老幼,到了晚上爭相到我的政見發表會場來,事後傳出有夫妻因為搶著要聽我演講不做生意而吵架,而鄉下地方因為全家出動,回去發現家裡失竊等趣聞來。
那年的選舉正式活動,從12月8日到22日兩星期,23日進行投票。沒想到12月16日上午9點,美國總統卡特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分別在華府與北京同步宣布美中兩國將於1979年元月1日正式建交。當天中午蔣經國也以國家面臨緊急危難為由發布選舉停止的命令。消息傳來,舉國驚愕,聽過我演說的桃園人有人貼出「未卜先知仙女下凡呂秀蓮」的大字報。但不多久,極右派開始對我抹紅抹黑,我的競選總部民主牆上出現好幾朵向日葵,又散佈我是CIA 派回台灣的謠言,甚至傳聞我已遭到警總逮捕。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我的競選總部被迫關門,我的兄嫂及其子女接連幾天不斷受到恐嚇騷擾,甚至半夜三更都有人打電話揚言要放火殺人。
美台斷交,我原是第一個通報預警的人,卻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受害人。
我因擅長析論台灣前途而聲名大噪,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人權日晚會,原本沒有安排我演講,卻因當時特有的激越氣氛,我才在群眾三番兩次的大聲呼請下上台演說20分鐘。我演講時全場鴉雀無聲,大家聚精會神,甚至血脈噴張。
12月13日清晨,我第一個被捕,調查局從我背包搜出一串鑰匙後揚長而去,我隨即鋃鐺入獄。在調查局漫長驚怖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不只一次咬牙切齒地對我說:「高雄事件前半段應該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由妳負責。妳的演講太厲害,我們那晚大概有7、8萬人在現場,每個人都被妳感動後再回去影響3、4人,妳害國民黨損失30多萬票,我們不抓妳怎麼行?」我像一隻撲火的燈蛾,奔向亮光,自投羅網。
三、From Prison to Power
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不但第一個抓我,還判我12年徒刑,實際坐牢1933天。但國民黨怎麼也想不到20年後,它會被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陳水扁和「暴力叛亂犯」之一的呂秀蓮搭擋競選,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在2000年5月20日交出政權。
在我推動新女性主義的1974年暑夏,我因甲狀腺癌而開刀,復原情況大致良好,但1980年入獄坐牢後,因心力交瘁,加上母喪之慟,甲狀腺癌一度有復發現象。獄方安排醫師來診療,要我服用原子碘,但始終不讓我外出就醫。在那段病痛晦暗的日子中,忽然有一天,獄卒一大早把我叫醒,要我換好衣服,說要帶我去三總看醫生。我心想,原來病情加重了。
沒想到,下車進入三總,院長匆匆把我迎接進招待室,根本沒問病情,只說:「有一位美國來的教授想要見妳。不知妳願不願意?」我先是一愣,腦中忽然閃起孔傑榮教授。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孔教授來台出席江南案刑事審判庭,知道他人在台灣,但不曾幻想會有機會與他相逢。那時我失去自由已近兩千天,「自由」是最奢侈的幻想!
緊接著獄卒就把我帶出接待室,我一眼看到在走廊那頭的馬英九,他當時是警經國總統的英文秘書,他快步趨前跟我握手,把我帶進一間會客室,孔傑榮在國大代表周清玉陪同下來看我。他滿頭金髮,清玉姐送我一大把鮮豔的捧花,對照因服用原子碘而身心俱疲,形容枯槁的我,何等反差!我與孔教授久別乍見,恍如隔世,不自覺淚流滿面。他對我說道:「那年妳問我到底回台灣好,還是留在美國?我覺得如果妳能為自己的國家和同胞做事,當然比在美國有價值,我沒有堅持留下妳,才讓妳惹上牢獄之災,6年來我一直為此耿耿於懷。」
言畢,兩行情淚汩汩流了下來。旁邊的馬英九點頭應證:「孔教授不斷告訴我,他未能使妳早獲自由,深感歉憾。」
追憶這幕鐵窗生涯外一章,儒家所稱道的「師生之情」,原來可以超越血統國籍,置諸四海而皆準。其實哈佛法學院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生近百,孔教授桃李滿天下,居然會為7年前的一句箴言而對我如此信守、關懷,真是師生之情的現代佳話。
那天是1985年3月21日,一個禮拜之後,我就獲得「保外就醫」交保獲釋。回到桃園的家,記者們告訴我「上個禮拜我們就已得到妳會保外就醫的消息,我們來妳家等了老半天。」
經過探索,原來國民黨情治單位涉入華裔美籍作家江南(本名劉宜良)命案,引起國際轟動,本案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江南遺孀崔蓉芝委託深諳台灣法律,中文又甚流利的孔傑榮教授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在孔教授精湛的刑事訴訟技巧運作下,情治單位在該案的角色無所遁形。審判庭結束後,孔傑榮問負責接待他的馬英九,能否安排到監獄來看呂秀蓮?
馬英九回去請示蔣經國再回報孔教授:「依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得進入我國監獄。不過,剛巧呂秀蓮因癌症復發住院,所以明早我會陪您去三總看他。」
想必蔣與馬打的算盤是,就用呂秀蓮牌換取孔教授對江南案高抬貴手吧。不過,為了國家顏面,不能早上見面,下午就放人,因此我被延後一個禮拜才獲釋。後來我向孔教授開玩笑:「老師,您害我多關7天!」我們又相顧大笑。
我「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不許在公開場合出現,當然包括不得發表演說,對從政者而言,等於「軟禁」。偏偏剛出獄時很多人要訪問或請我演講,我覺得很為難,就想到能否以出國就醫為名再重返哈佛。謝謝孔教授,他不知費盡多少心思,透過駐美代表處代表錢復跟蔣經國交涉,終於1986年秋天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哈佛法學院的「國際法與國際人權」課程選課、演講,並且完成「重審美麗島」乙書的文稿。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劍橋,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原來我坐牢那幾年,孔教授獲准在中國和香港教書,兼擔任知名的 Paul, Weiss 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二度在哈佛,我一口氣待了3年,因此民進黨1986年成立時,未能躬逢其盛。1988年民主前輩康寧祥與同好創辦「首都早報」,這是黨外人士繼組黨之後,另一盛事。他來電催促我回台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打道回府。後來我並未加入首都早報,倒是在199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全職外交委員。
1996年11月21日,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發生,我臨危授命,在黨主席許信良強力徵召下,倉促補選縣長,獲得壓倒性勝利。
1997年3月28日就職典禮時,我特別邀請孔傑榮教授及當年推薦我的張富美姐參加。在縣府廣場人山人海的典禮中,孔傑榮教授特別用中文演說,有一句很動人的話,我永生不忘:
「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坐擁大位的人下台後,到監獄度其餘生。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慶賀的是,一位從政治黑牢邁向權力之位的呂秀蓮。」
From prison to power,是的,我為公義身陷囹圄,也因公義而掌有些許權力。「公義」是孔傑榮教授給他這位非典型學生的最佳賀禮。
從2000~2008年,我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更是迄今唯一連任8年的副總統。雖然權限有限,但在陳水扁總統授權同意之下,無論外交內政,我竭盡心力,善加輔佐。其中之一是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和「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
2013年,孔傑榮陪同他參與營救出來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來台,我特別安排他們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那是我擔任副總統時堅持保留並加以轉型改造的。
在出奇燠熱的午後,我帶他及陳光誠夫婦,在眾多媒體緊追之下,穿過一長排暗黑的囚室,再爬樓梯,走進2樓61房,當年我鋃鐺入獄的地方。一生為人權吶喊的人,終於親身體驗到失去人權的滋味。那天他和陳光誠都穿西裝打領帶,在陳舊狹小的囚室中汗流浹背。想必他們能想像當年我在鐵窗下,不只汗流浹背,還不知多少次淚流滿面呢。
一世恩師,永世情。從劍橋到台北,從學術殿堂到軍事監牢,孔傑榮教授與我的跨國師生情誼,也算曠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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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恩師永世情
我的哈佛法學院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於7月1日歡度九十歲華誕,受業學生為他出版紀念文集。我這篇在書的序文裡,希望您喜歡。
一個人是否幸運,除了是否投對胎,還要看在人生路上,有否遇到恩人、貴人。
像我這樣,30歲得癌症,36歲牢獄之災,60歲挨子彈,卻還能活下來,並堅毅地走下去,其實是天底下最歹命的人。但我很少自怨自艾,總覺得既然人生在世,就該認真過日子,不要虛晃一招,越是橫逆,越需堅毅。
曾經擔任哈佛法學院副院長的孔傑榮教授(Jerome Alan Cohen),年輕時擔任大法官的書記官,後來也擔任國際商務律師,但他的大半人生都奉獻給青年學子,不只在美國,也在中國大陸,而且周遊列國弘揚人權法治,堪稱門生遍天下,造就許許多多的各國法政人才,因而享譽國內外。最難能可貴的是,孔傑榮一生行俠仗義,不畏威權,亞洲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都是他關懷的對象,因他挺身救援,奮鬥有成的不知凡幾。
ㄧ、哈佛憶往
本人有幸成為他的受教門生,親炙其身教和言教。從他恢宏的國際觀和堅定的人權法治觀潛移默化中,我一步步走出狹隘的島國意識,更一步步邁向挑戰威權獨裁的險峻之路。
希望有機會到哈佛大學深造是許多青年學子的夢想,而我能夠圓夢是在1977年的時候,但在感謝孔教授之前,我得先感謝曾經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研究所研究,孔教授的得意門生張富美姐。
1976年夏,我應邀到美國各州巡迴演講,當時我因在台灣提倡新女性主義而小有名氣,連遠在加州史丹佛大學擔任研究員的張富美博士都知道我。她熱情地招待我住她家,我們一見如故,她對我在台灣推動婦運備受打壓十分心疼,聽說我有心出國深造,就主動為我寫推薦信給孔傑榮介紹我。
記得我從美國西岸飛到東岸,在紐約及波士頓演講結束後,有天下午我自己摸摸索索走進哈佛大學,在Law School 的Pound Building 4樓找到孔教授辦公室。我一進門便被他的秘書擋駕,因為我未事先預約。我說明我從台灣來美旅行,因無電話貿然前來,很抱歉。沒想到我提到「台灣」,傳進裡面的孔教授耳中,他自己就從裡面踱出來。我見到滿頭金髮身軀纖長的孔教授,好不感動!他說他收到張富美的信,心想過幾天我應該會去看他。他親切地問我台灣的婦女問題,我為何放棄婦運想到哈佛來。我告訴他我花了6年時間,台灣社會起了一些變化,但我受到許多來自政府的打壓,我需要暫時離開,再給自己充電。由於我過去在台大的優異成績,先前又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的比較法學碩士學位,我希望進一步研究美國的憲法,也想針對攸關婦女權益的民法夫妻財產制及刑法墮胎罪兩項作專題研究。
我們相談甚歡,在約略半個多小時的不速之訪結束時,他就告訴我:「妳回去準備,明年秋天歡迎妳來哈佛!」孔傑榮教授待人親切,令我倍感溫馨。原來我的哈佛不是夢!
我這一生有兩次在哈佛的經驗,第一次1977~78年,第二次1986~1989年。前者對我的命運起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後者對我擔任副總統預作準備的功夫。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哈佛,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也遊走中國和香港。
哈佛的校園既宏偉,又古邁,走在校園的每個角落,你都可以呼吸到古聖先賢的智慧。然而熙來攘往與你摩肩而過的各國留學生,卻又令你感受到世界的脈動和來自未來的挑戰。古、今、中、外,恰恰是哈佛的寫照。
當然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在Law School,其實就是Pound Building 和我住宿的Ames Hall。不只大多數課程在那,每週一次的lunch talk,東亞法律研究中心會邀請來自不同國家、不同主題的名人專家演講,這給學生無限空間的追索,熟悉或不熟悉的議題,聽過或沒聽過的講者,只要你肯花時間去參加,就可以一邊啃自己的三明治,一邊追隨主講者的演講而天馬行空。
就在午餐演講的機緣中,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是我此生第一次接觸到的世界名人。他當天講些什麼我已不復記得,但他熠熠光彩卻給了我深刻的啟示:「國不必大,但應該偉大!」當時我真覺得彈丸之地的新加坡總理,可以受到那麼崇高的國際尊榮,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我自己也有榮幸在開學後不久被邀請到東亞中心演講,我談論的是戒嚴統治之下台灣的婦女運動。由於我親身說法,而且語詞辛辣,當天的演講相當轟動,之後Law School 大家就都以新女性來定位我。
但我其實更想推銷台灣,讓進出那裡的人有機會認識台灣。機會來了!宜蘭籍的黨外前輩、台灣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宣布要回台參選總統,他當時舉家移居華府。在戒嚴統治時代「總統」是蔣家的專利,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傳承,雖然戴著「選舉」的民主口罩,本質上就是不民主,不容挑戰!
如今居然郭雨新想要挑戰蔣經國,自是好戲一場。我問孔傑榮,可否邀請郭雨新來哈佛演講?孔說:「Why not?!」我於是進行種種安排,時間訂在1978年1月10日中午,一時之間,Pound Building 裡裡外外貼滿「挑戰蔣經國的人」的演講傳單,一股興奮又帶詭異的氣氛在Law School 瀰漫開來。
有一位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後來的馬英九總統,氣沖沖跑去質問孔傑榮:「郭雨新是蔣經國的政敵,你為什麼要邀請這樣的人來?這樣會得罪蔣經國。」孔傑榮笑笑回答:「民主自由是哈佛大學的核心價值,威權的台灣總統選舉,有人敢於挑戰,值得鼓勵。What’s good for Harvard is good for me!」他還特別強調:「I don’t live to please anybody!」
以上的話是孔傑榮偷偷告訴我的,他當時面帶微笑,我卻聽得十分感動。終於,我的國家有人關心了,終於,我遇到一位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人。
孔傑榮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精神,對我產生的影響,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因為他不只作育英才,他其實捍衛人權,醉心民主無以復加。韓國反對派領袖金大中被日本遣送回漢城,遭朴正熙逮捕下獄,孔傑榮挺身相救,並邀請金大中到哈佛擔任訪問學者。菲律賓反對派領袖艾奎諾在馬尼拉機場遇害前,其實也曾在哈佛擔任訪問學者。孔的芳名因此被菲韓等國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我問他怕不怕?他大笑:「被獨裁者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是一項殊榮!」
我在哈佛那一年,正值法務部著手修訂民法親屬篇及刑法墮胎罪,我特別針對這兩項攸關婦女財產及健康權益的法律,參考多國立法撰寫兩篇論文,而後寄給法務部參採,當時部長李元簇是我在行政院法規兼訴願委員會時的主委,他特別回函致謝,並說已將我的論文發交研修小組參考,令我倍感安慰。
我也選修孔傑榮教授開的中國現代法制化課程,他對中國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研究,一直想促進他們的現代化。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共當局知道以法治國的必要性,因此選派好幾位青年學者到哈佛的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來,接受「資本主義法律教育」。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中國共產世界的青年,過去國民黨都用「匪」字冠稱中國大陸,在台灣的人一聽到中共,心裡不覺發毛。但在哈佛接觸到的都很文雅優秀,尤其發現他們人手一冊台灣的「六法全書」,這對中國推動現代法學教育,以及法律的擬訂助益頗大,至少不用再去翻譯硬梆梆的德文日文或英文,當然這對日後兩岸經貿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雙方溝通起來方便許多。
無疑地,孔傑榮教授在知識傳播上無遠弗屆,他對中國現代化的人權和法治十分關切,經常飛往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各地傳道、授業、解惑,有時不惜得罪當道,但他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化貢獻良多。不知中國當局知也不知?
他的周遊列國,既像孔子,誨人不倦,更像墨子,兼愛天下!因為看得出來,他一心一意就是想要讓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和台灣,早日民主和法治化,而用心培養來自各國的人才,便是可長可久的步驟。
二、燈蛾撲火
1978年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研究日子,是我這一生很重要的轉捩點,也是我認識「台灣」的關鍵性起點。指導教授孔傑榮當時是卡特總統的亞洲問題顧問,寫了很多探討對中國、台灣和美國關係的文章。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訪問中國甫歸,不旋踵美國批售雷達武器給中共,接著卡特即將與中共完成正常化關係的傳聞甚囂塵上,我擔心美國有可能會無預警地與台灣斷交,意識到一場難以避免的歷史性不幸就要上演,我特別到華府拜會國務院台灣科的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他的欲語還休,加深我的疑慮。
當時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報紙只能報喜不能報憂,甚至外交部長在立法院應詢時也保證台美關係沒有問題。我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回台將此訊息向國人同胞傳達。因爲1978年年底剛好有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我決定利用選舉活動提醒大家危機可能來臨,根本沒有想到要當選。
那時我剛得到繼續攻讀博士課程的獎學金,這麼好的機會令我很掙扎,就問孔教授是否該放棄獎學金回台灣?還是留在哈佛繼續攻讀博士?他說:「You are nobody here but may be somebody at home. Why don’t you work for your own country?」我下意識地開玩笑:「If I go home, I may be jailed.」他馬上回應說:「Then I will wave a flag for you in Taipei.」我倆大笑起來。
我一直記得這段對話,因為這場對話不只改變我的一生,也相當程度影響了台灣的前途,而且一語成讖。
決定放棄獎學金回台參選後,我沒有立即回台,相反地,我花了3個月的時間在世界最有名、中文資料最多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讀資料,撰寫「台灣的過去與未來」一書。由於擔心回台時在機場被沒收,就將資料和文稿拍成黑白膠卷,並將膠卷偷偷藏在衣服裡面,回台後再沖洗放大。當時有關台灣歷史的著作大部分的記載與論述都著眼在中國正史的角度。論土地,台灣不過中國大陸沿海一蕞彈丸小島;論人民,不過滄海中之一粟,都不曾真正以台灣本土作主體,予以客觀、公正地檢視和批判。於是我決定析理台灣過去的歷史,大膽地超越傳統中國本位主義,完全站在台灣的立場,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台灣史觀。
台灣有史以來不斷與異族接觸,並被異族蹂躪,台灣先民胼手胝足開疆闢土,結果仍難逃「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台灣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人一直都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不能真正當家作主。用台灣的心去看台灣史料,我看到過去所不知道的悲慘歷史。我邊寫邊流淚,但我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實已肇下禍端。
我請當時的黨外大老黃信介及康寧祥兩位指導我的文稿,他們都不置可否,我也知道十分敏感,甚至危險。為安全顧慮,我在內容上採取折衷方法:關於「台灣的過去」文字部分全部抽除,只留存圖片。至於「台灣的未來」部分,我原文照刊,因為它論述台灣問題的本質與美 – 中 – 台的三邊互動關係,更是原書的重點,也是選舉的主軸。
競選期間我一直抓住「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這個主題,設計成章回小說式的演講,每場內容不一樣,而且段落分明有連續性,每晚結束時還預告隔天的話題。如此一來,今天聽過的人明天還會來,而且相招逗陣來,於是一場比一場多,而我也一場比一場精彩。
一傳十,十傳百,我的演講在三、五天內居然變成桃園人的最愛,無論閩南或客家,也無分男女老幼,到了晚上爭相到我的政見發表會場來,事後傳出有夫妻因為搶著要聽我演講不做生意而吵架,而鄉下地方因為全家出動,回去發現家裡失竊等趣聞來。
那年的選舉正式活動,從12月8日到22日兩星期,23日進行投票。沒想到12月16日上午9點,美國總統卡特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分別在華府與北京同步宣布美中兩國將於1979年元月1日正式建交。當天中午蔣經國也以國家面臨緊急危難為由發布選舉停止的命令。消息傳來,舉國驚愕,聽過我演說的桃園人有人貼出「未卜先知仙女下凡呂秀蓮」的大字報。但不多久,極右派開始對我抹紅抹黑,我的競選總部民主牆上出現好幾朵向日葵,又散佈我是CIA 派回台灣的謠言,甚至傳聞我已遭到警總逮捕。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我的競選總部被迫關門,我的兄嫂及其子女接連幾天不斷受到恐嚇騷擾,甚至半夜三更都有人打電話揚言要放火殺人。
美台斷交,我原是第一個通報預警的人,卻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受害人。
我因擅長析論台灣前途而聲名大噪,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人權日晚會,原本沒有安排我演講,卻因當時特有的激越氣氛,我才在群眾三番兩次的大聲呼請下上台演說20分鐘。我演講時全場鴉雀無聲,大家聚精會神,甚至血脈噴張。
12月13日清晨,我第一個被捕,調查局從我背包搜出一串鑰匙後揚長而去,我隨即鋃鐺入獄。在調查局漫長驚怖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不只一次咬牙切齒地對我說:「高雄事件前半段應該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由妳負責。妳的演講太厲害,我們那晚大概有7、8萬人在現場,每個人都被妳感動後再回去影響3、4人,妳害國民黨損失30多萬票,我們不抓妳怎麼行?」我像一隻撲火的燈蛾,奔向亮光,自投羅網。
三、From Prison to Power
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不但第一個抓我,還判我12年徒刑,實際坐牢1933天。但國民黨怎麼也想不到20年後,它會被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陳水扁和「暴力叛亂犯」之一的呂秀蓮搭擋競選,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在2000年5月20日交出政權。
在我推動新女性主義的1974年暑夏,我因甲狀腺癌而開刀,復原情況大致良好,但1980年入獄坐牢後,因心力交瘁,加上母喪之慟,甲狀腺癌一度有復發現象。獄方安排醫師來診療,要我服用原子碘,但始終不讓我外出就醫。在那段病痛晦暗的日子中,忽然有一天,獄卒一大早把我叫醒,要我換好衣服,說要帶我去三總看醫生。我心想,原來病情加重了。
沒想到,下車進入三總,院長匆匆把我迎接進招待室,根本沒問病情,只說:「有一位美國來的教授想要見妳。不知妳願不願意?」我先是一愣,腦中忽然閃起孔傑榮教授。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孔教授來台出席江南案刑事審判庭,知道他人在台灣,但不曾幻想會有機會與他相逢。那時我失去自由已近兩千天,「自由」是最奢侈的幻想!
緊接著獄卒就把我帶出接待室,我一眼看到在走廊那頭的馬英九,他當時是警經國總統的英文秘書,他快步趨前跟我握手,把我帶進一間會客室,孔傑榮在國大代表周清玉陪同下來看我。他滿頭金髮,清玉姐送我一大把鮮豔的捧花,對照因服用原子碘而身心俱疲,形容枯槁的我,何等反差!我與孔教授久別乍見,恍如隔世,不自覺淚流滿面。他對我說道:「那年妳問我到底回台灣好,還是留在美國?我覺得如果妳能為自己的國家和同胞做事,當然比在美國有價值,我沒有堅持留下妳,才讓妳惹上牢獄之災,6年來我一直為此耿耿於懷。」
言畢,兩行情淚汩汩流了下來。旁邊的馬英九點頭應證:「孔教授不斷告訴我,他未能使妳早獲自由,深感歉憾。」
追憶這幕鐵窗生涯外一章,儒家所稱道的「師生之情」,原來可以超越血統國籍,置諸四海而皆準。其實哈佛法學院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生近百,孔教授桃李滿天下,居然會為7年前的一句箴言而對我如此信守、關懷,真是師生之情的現代佳話。
那天是1985年3月21日,一個禮拜之後,我就獲得「保外就醫」交保獲釋。回到桃園的家,記者們告訴我「上個禮拜我們就已得到妳會保外就醫的消息,我們來妳家等了老半天。」
經過探索,原來國民黨情治單位涉入華裔美籍作家江南(本名劉宜良)命案,引起國際轟動,本案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江南遺孀崔蓉芝委託深諳台灣法律,中文又甚流利的孔傑榮教授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在孔教授精湛的刑事訴訟技巧運作下,情治單位在該案的角色無所遁形。審判庭結束後,孔傑榮問負責接待他的馬英九,能否安排到監獄來看呂秀蓮?
馬英九回去請示蔣經國再回報孔教授:「依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得進入我國監獄。不過,剛巧呂秀蓮因癌症復發住院,所以明早我會陪您去三總看他。」
想必蔣與馬打的算盤是,就用呂秀蓮牌換取孔教授對江南案高抬貴手吧。不過,為了國家顏面,不能早上見面,下午就放人,因此我被延後一個禮拜才獲釋。後來我向孔教授開玩笑:「老師,您害我多關7天!」我們又相顧大笑。
我「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不許在公開場合出現,當然包括不得發表演說,對從政者而言,等於「軟禁」。偏偏剛出獄時很多人要訪問或請我演講,我覺得很為難,就想到能否以出國就醫為名再重返哈佛。謝謝孔教授,他不知費盡多少心思,透過駐美代表處代表錢復跟蔣經國交涉,終於1986年秋天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哈佛法學院的「國際法與國際人權」課程選課、演講,並且完成「重審美麗島」乙書的文稿。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劍橋,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原來我坐牢那幾年,孔教授獲准在中國和香港教書,兼擔任知名的 Paul, Weiss 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二度在哈佛,我一口氣待了3年,因此民進黨1986年成立時,未能躬逢其盛。1988年民主前輩康寧祥與同好創辦「首都早報」,這是黨外人士繼組黨之後,另一盛事。他來電催促我回台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打道回府。後來我並未加入首都早報,倒是在199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全職外交委員。
1996年11月21日,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發生,我臨危授命,在黨主席許信良強力徵召下,倉促補選縣長,獲得壓倒性勝利。
1997年3月28日就職典禮時,我特別邀請孔傑榮教授及當年推薦我的張富美姐參加。在縣府廣場人山人海的典禮中,孔傑榮教授特別用中文演說,有一句很動人的話,我永生不忘:
「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坐擁大位的人下台後,到監獄度其餘生。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慶賀的是,一位從政治黑牢邁向權力之位的呂秀蓮。」
From prison to power,是的,我為公義身陷囹圄,也因公義而掌有些許權力。「公義」是孔傑榮教授給他這位非典型學生的最佳賀禮。
從2000~2008年,我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更是迄今唯一連任8年的副總統。雖然權限有限,但在陳水扁總統授權同意之下,無論外交內政,我竭盡心力,善加輔佐。其中之一是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和「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
2013年,孔傑榮陪同他參與營救出來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來台,我特別安排他們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那是我擔任副總統時堅持保留並加以轉型改造的。
在出奇燠熱的午後,我帶他及陳光誠夫婦,在眾多媒體緊追之下,穿過一長排暗黑的囚室,再爬樓梯,走進2樓61房,當年我鋃鐺入獄的地方。一生為人權吶喊的人,終於親身體驗到失去人權的滋味。那天他和陳光誠都穿西裝打領帶,在陳舊狹小的囚室中汗流浹背。想必他們能想像當年我在鐵窗下,不只汗流浹背,還不知多少次淚流滿面呢。
一世恩師,永世情。從劍橋到台北,從學術殿堂到軍事監牢,孔傑榮教授與我的跨國師生情誼,也算曠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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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好:
小弟初出茅廬來道長版發問。昨天小弟去桃園地院旁聽,是刑庭第六庭,
錢建榮法官的庭(他是清股),案件大概是從早上言詞辯論到下午1點半,
疑似是桃園議長叫秘書偽造文書A錢的案子。
好,其實上述不是重點,我希望各位能幫我找出這個案件的檢察官,小弟
想要認識,很正,有兔牙、無戴眼鏡,據說是青股不確定。
拜託各位道長了,我的幸福靠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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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我是到碰巧去旁聽的,進去的時候已經是接近尾聲。律師有四個人,看
到是一位道長坐在前排,後面坐三個,蠻特殊的陣刑。這位道長真的是很詼諧,
應該可以用嘴砲形容(我是想稱讚他),整個法庭笑聲不斷,錢法官與兩位法官,以及
檢察官都笑得合不攏嘴,我當然也不例外,還蠻像以前辨論的時候。(檢察官笑的樣
子好漂亮,我魂就這樣被勾走...)
錢建榮法官也不甘示弱,他最後宣佈要退庭的時候說:在今天律師跟檢察官精采的
論述下,我們法官必定報以精采的判決書回應。一個月後之後宣判,被告不用來,
會寄判決書過去,但我想信到時候會很多記者來,畢竟是議長的案子的案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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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CanIDo:最痛的距離..是你不在身邊..卻在我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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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5.246
※ 編輯: forpeople 來自: 122.126.135.246 (10/20 09:29)
※ 編輯: forpeople 來自: 122.126.131.40 (10/20 17:37)
※ 編輯: forpeople 來自: 122.126.135.169 (10/2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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