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
倒數4天開放(#鋼鐵少女)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6.05.12-體育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桃園目前為止有14座天幕球場 105年9月前在大園和中壢蓋的2座天幕 按照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奇怪的是 105年9月之後蓋的天幕都沒有申請雜項執照 為什麼?可以嗎? 桃園市政府 為了衝績效、便宜行事 省去繁瑣審核流程 所以 定位天幕為臨時性建築物 又以其材...
體育局 公文 在 中山大同陳怡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解封「玩假的」!體育場館陸續解封,民眾租借運動場館一再碰壁,場館淪為公部門辦公場所至八月底!市議員陳怡君要求應在遵守相關指引下,恢復讓民眾租借使用
台北市政府自7/13疫情降回二級微解封起,各項體育場館設施陸續開放中低強度且非身體接觸之運動供民眾使用,7/27也再度更新運動場館營運指引。不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接獲民眾投訴指出,台北體育館一樓桌球場用地迄今仍未開放租借,痛批解封是「玩假的」!民眾運動場館竟成為公部門辦公場所至八月底,漠視民眾權益。
陳情人指出,疫情爆發前,他都到南京東路上的台北體育館一樓租用桌球場打球,但自5月15三級警戒以來,因場館封閉而無法打球,不過疫情期間他仍多次成功在網路上預約租用場地,直到前往館場時才發現,原本桌球場地因疫情關係,已經變成了「公文收發及洽公處」。
陳情人表示,過去他都是在網路上預約後,打球當天再到場館刷悠遊卡扣款即可,5月中旬疫情爆發後,他仍舊可以在網路上成功預約,但卻無法進入場館,自然無法完成扣款,但因場館規定若二次預約後無扣款行為,即會遭鎖卡,因此他欲上網取消預約時,卻發現網路入口已經異動而無法執行,他也因此遭到鎖卡處分。
陳情人說,自疫情爆發以來,他都無法打球,好不容易等到7/13疫情降級解封,正開心可以恢復打球之際,卻發現桌球場地還是沒有開放,7/13迄今已超過三周了,市府說已解封,但事實上卻根本沒解封,據了解該場地居然要等到9/1才開放租借,讓他相當扼腕,覺得體育館解封根本是騙人的。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表示,市府在疫情期間封閉場館時,未能同步更改網路頁面暫停預約,讓民眾一再白跑,還一再慘遭鎖卡,徒增困擾;而疫情自7/13微解封迄今也已三週了,但該桌球場地卻仍封閉做為「公文收發及洽公處」使用,民眾要苦等到9/1才能再度開放,她要求體育局應儘速協調委外業者,在依循運動館營運指引下早日開放,讓民眾在解封後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體育局 公文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全國還在三級警戒,台北市衛生局長卻請假一個月】
今天下午,林亮君 議員拿著議會的公文跟我討論,我一看大驚:
台北市政府在6月30日發文通知議會,衛生局長黃世傑「因疫苗事件遭調查」而請假,不參加議會6月30日至7月2日的會議。
經我質詢,才發現,黃世傑局長不是只跟議會請假3天,是從6月28日至7月28日,跟市府請假一個月!
6/28至今,市府天天開記者會,卻沒有主動宣布衛生局長在防疫期間請假一個月。若我沒問,是不是黃世傑局長就默默缺席?這是什麼公開透明?
這次「請假」有三個不合理:
1⃣️ 請假理由不合理,甚至是假的理由,踐踏議會監督權:
按照議事慣例,若非有正當理由,首長在議會開議期間,不可請假。以避免官員用請假逃避議會監督。
所謂的正當理由,按照議事慣例,是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假、喪假。
上個會期,體育局長李再立「因公出國」,也被要求提前回國,到議會備詢。
連首長「因公出國」都不可請假缺席議會,可見正當理由不是隨便說說就算。
請假理由如果合理,那是官員的權益。市府官員請病假、喪假,我都給予尊重,從來沒有任何意見。
但「涉案遭調查」不是拒進議會的正當理由,而是逃避議會監督的不正當藉口(詳如後述)。
早在6月19日,台北市政府就宣布好心肝事件送交廉政委員會調查。如果「被調查要迴避」是真正的理由,那黃世傑局長應該從6/19開始請假,而不是6月28日。
若官員請假理由不正當,甚至明知理由是假的,議會還接受請假,怎麼對得起市民?
2⃣️ 有衛生局相關重大議案,局長卻不出席備詢,合理嗎?
今日議程,有衛生局的年度決算要審查,以及好幾個和衛生局相關的提案。照理來說,局長不只應該排除萬難出席,更應該做好萬全準備接受質詢。
3⃣️ 防疫期間局長請假一個月,合理嗎?
全國還在防疫三級警戒,台北又是重災區,正是需要衛生局上下全力以赴為市民服務的時刻。
柯文哲市長先前以「防疫優先,不宜陣前換將」為由,未批准黃世傑局長的辭呈。
但現在卻讓局長「請假一個月」,不用進議會,不用上班,不用防疫,市府也沒有主動告知市民。
不要陣前換將,卻放任「陣前無將」,說得通嗎?
如果局長請假一個月,卻完全不會影響衛生局的任何功能,那這個局長對衛生局而言豈不是可有可無?
再者,「涉案遭廉政委員會調查」絕對不是拒絕進議會的正當理由:
1⃣️ 法務局長袁秀慧接受林亮君議員質詢時,清楚說明「法律沒有規定被廉政委員會調查就要請假」。
2⃣️ 涉案的官員,是更需要接受監督的人。如果涉案遭調查,可以繼續留任,還可以請假不進議會,那以後官員涉案,不就輕鬆愉快?
你能想像松山分局黑衣人滅證案,警察局長說自己被調查所以請假一個月不進議會?你能想像錢櫃大火案,消防局長說自己被調查所以請假一個月不進議會?
如果議會接受涉案官員用這種理由請假,豈不是自廢武功?
3⃣️ 局長因涉案遭調查為由請假不進議會,代理局長職務的,是同樣也曾出現在政風處調查資料的副局長,那所謂因案迴避,豈不是笑話一則?
如果市府認為首長涉案的情節已經到了會妨礙調查,必須停職迴避,那就應該「停職」或「辭職」,不該用「請假」的說詞,留任卻不受監督。
綜上所述,我非常擔心,若首開惡例,接受官員以涉案被調查為由,不進議會,那往後議會還能查出任何弊端嗎?
官員以「涉案」為由,請假不進議會,審查決算也不備詢,那議會要怎麼監督?議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用「涉案被調查」為理由不進議會,就是看不起議會!
市府要放任衛生局長在防疫期間缺席一個月,那是市長的政治判斷,我雖不認同但給予尊重。
但議會的會議,若非不可抗力因素,局長都應該排除萬難出席。
有些市府側翼議員,為官員護航不遺餘力,已經到了盲目護短的程度,我給予尊重。反正靠市府給資源做服務就可以當選,也是一種生存之道。
不過我要提醒,民主國家,政黨總會輪替。我不知道下一任市長是藍、綠、白,若顏色輪替,你從當朝變成在野,還能接受官員用這樣的藉口拒絕出席議會嗎?
我在意的,是議會的監督權!「議會監督權」這個題目,沒有顏色之分。不管誰執政,都不能任意被迴避、被侵犯!
如果台北市衛生局長這樣說得通,若陳時中部長也用「被監院調查」當藉口,請假不進國會,民眾黨立委會接受嗎?
我問政憑良心。雖然很可能我的聲音還是會被忽略,但至少我努力過。
是非曲直,還是要公開出來,讓人民做個公斷,在歷史留個紀錄。
——
苗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苗議員的line
https://lin.ee/fIqp8Sm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體育局 公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6.05.12-體育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桃園目前為止有14座天幕球場
105年9月前在大園和中壢蓋的2座天幕
按照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奇怪的是
105年9月之後蓋的天幕都沒有申請雜項執照
為什麼?可以嗎?
桃園市政府
為了衝績效、便宜行事
省去繁瑣審核流程
所以
定位天幕為臨時性建築物
又以其材質是薄膜設施
因此不需申請雜項執照!
但是
內政部的公文明確指出
「戶外薄膜、造型迴廊、具頂蓋梁柱如係臨時性可拆卸式活動設施
亦應申請臨時性建築許可」
而桃園的天幕球場屬於臨時性建築嗎?
如此巨大膜型設施
可以不需建照、不需雜照嗎?
公務員要依法行政
豈可置法令如無物!
置人民生命安全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