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入門|【作 者】李淑明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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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架構>
這是一本帶領您認識民法的好書!
民法,是所有法律學習者,首先接觸認識的法律學科,一千多個錯綜複雜的條文,常使學習者迷失方向。作者依民事法律關係的發展流程,從法律關係的發生、效力,到消滅,循序漸進地舖陳本書的架構,帶領您對於整套民法有宏觀及整體的認識。
<案例呈現>
這是一本讓您知道如何運用民法的好書!
民法,絕對是活生生的法律事實,而非僵硬、呆板的文字。本書以大量的實例問題,為您示範如何將法條文字,適用於生活事實中:【Here Comes an Example】是將重要及艱澀的法律概念,轉換為貼近日常生活的例子;【練習題】則是綜合數個法律問題的進階練習;而每一章節的【案例】則是直接點出學習重點。搭配實例問題的學習方式,讓您對民法的了解更透徹。
<掌握時事>
這是一本時時更新、與時俱進的好書!
近年來,法律更新的腳步,一改以往沉重的步伐,年年都有令人驚喜的進展。這些最新法案的內容,都即時、完整地收錄於本書,並且經過作者體系化的整理後,讓讀者們更有系統與效率的學習,而不致盲目又毫無章法的強行背誦。同時,【試題觀摩】收錄近年來最具有代表性的考題,為有意投入國家考試的讀者,及早作好準備。
<寫作風格>
這是一本深入淺出、生動易讀的好書!
作者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以平鋪直敘的筆法、佐以生動寫實的案例,少了點繞口的八股、多了點平易近人的生活事實。相信您看了本書之後,民法,不再是那麼深不可測,反而多了點心領神會的喜悅!
【章節簡介】
🔺第一編 總則編
第一章:權利主體
第二章:法律行為
第三章:代 理
第四章:物
第五章:期日與期間
第六章:消滅時效
🔺第二編 債編總論
第一章:債之發生原因
第二章:債之效力
第三章:多數債務人與債權人
第四章:債之移轉
第五章:債之消滅
🔺第三編 債編各論
第一章:買賣契約
第二章:贈與契約
第三章:租賃契約
第四章:借貸契約
第五章:僱傭契約
第六章:承攬契約
第七章:旅遊契約
第八章:委任契約
第九章:寄託契約
第十章:運送營業契約
第十一章:合夥契約
第十二章:合會契約
第十三章:保證契約
🔺第四編 物權編
第一章:物權行為總論
第二章:所有權
第三章:用益物權
第四章:擔保物權
第五章:占 有
🔺第五編 親屬編
第一章:親屬法總說
第二章:婚 姻
第三章:父母子女
🔺第六編 繼承編
第一章: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繼承之效力
第三章:遺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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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甲為A地所有人,而甲與乙有一契約關係,嗣後乙依此契約關係在A地上蓋B屋
甲後將土地賣給丙,丙可否訴請乙拆屋還地?
一、甲乙契約關係為租賃
依民法第425條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債權物權化,在無第2項之情形下,
丙不得訴請之。
二、甲乙契約關係為使用借貸
這有爭議,實務見解是95年度第16次民事庭會議決議,結論是個案判斷,
綜合考量。另有認為,依釋字第349號意旨,若第三人即丙知悉甲乙間之
關係,則丙不得對乙主張之。
三、甲乙契約關係為買賣
依實務(70台上19)或學說見解,似認為因為債權僅具相對性,所以甲轉
賣給丙後,乙不得以對甲之契約關係對抗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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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租賃關係既然有法律規定就先不論之。
那為何在「使用借貸」關係下,對相對人的保護反而比「買賣」來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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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謝在全大法官反對
而且以誠信原則的思考角度的話
縱使在買賣關係上也未必不能適用
但總覺得不太符合有償無償差別待遇的標準啊
※ 編輯: acln0816 (118.168.64.228), 04/01/2016 0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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